时间渐渐到了年末,新的周期又开始了。回顾2024年,甘肃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积极担当立法领导角色,紧密围绕全省发展变化稳定情况以及民众关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补齐了法律建设的不足之处,推动了法规的更新换代,满足了立法的迫切需求,攻克了立法过程中的重大挑战,在立法方面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本年度共计拟定、修正、废除地方性法规十五项,审核通过市州地方性法规及单行条例三十一项,登记审查规范性文件七十一份,立法工作的目标性、准确性、有效性显著提升,关键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收获颇丰,为甘肃法治建设呈现了一份内容丰富且效果显著的成果展示。
紧扣发展所需 以高质效立法回应社会关切

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高效立法当作甘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任务,积极在中央指示和省委计划中寻找地方立法着力点和契合点,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在哪里,立法行动就跟到哪里,法治的引导促进保障功能就显现到哪里。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紧密围绕发展需求,制定实施了多项法规,包括优化营商环境的条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条例、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的条例以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条例,并作出决定,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核心,促进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同时大力培养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以及工匠精神,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通过修改实施水法和渔业法的办法,出台噪声污染防治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了生态保护制度体系;高度关注民生福祉,制定了反家庭暴力、燃气管理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条例,并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家庭教育促进以及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的立法调研,积极推动平安甘肃建设;致力于促进文化繁荣,制定了陇剧保护传承的条例,并开展敦煌莫高窟和麦积山石窟保护的立法调研,着力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明确地方立法的三大作用,即实施、补充和探索功能,始终以提升立法水准为核心,力求所制定的法规具有稳定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确保其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并发挥作用。
改善商业环境是深化各项改革、达成优质发展的必要举措,是完善国家管理体系和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落实甘肃特色现代化进程的核心需求。近些年,省一级和省级政府将优化商业环境视为推动甘肃实现高质量进步的关键举措,通过改善商业环境来促进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相继启动了“推动商业环境改进取得关键进展的年份”活动以及“提升商业环境成效的年份”活动,瞄准“在西部地区领先、在全国范围内处于前列”的目标,始终以经营实体的需求为出发点,以转变政府部门的工作方式为关键,着重处理商业环境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难题。
我省近些年获得的诸多工作成效和行之有效的措施,需要转化为正式的制度标准,以此来增强营商环境的法治化程度,制定并发布一部专门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省级法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024年11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完成了对《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审议,该法规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条例以问题为中心,遵循精简合并、避免重复、注重实效、体现特色的标准,对于与国家法规类似或相近的条款,采用补充说明的方式加以体现,同时全面规划适合本省的改善商业氛围的详细举措,着重于市场氛围、行政氛围、资源氛围、法律氛围、监察支持等层面,精确施策,力求解决企业可能面临的关键障碍和困境。该规定强调改善商业环境需要遵循市场导向、法律规范、国际标准,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基础,以改革政府工作方式为重点,以精简许可、改进监督、提升帮助、减少费用为主要任务,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加强部门配合、健全法律支持,促使社会各界一起建立安定、公正、明晰且值得信赖的优质商业环境。
百姓视食物为根本,粮食依赖土地支撑。二十大文件强调,必须坚守十八亿亩耕地数量底线,分阶段将所有永久基本农田改造成优质农田。优质农田的打造,关乎农业与农村的现代化进程,肩负着维护粮食供应稳定的重任,影响着共同富裕与地方繁荣的基础稳固。
针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存在的建设要求偏低、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管护体系不够完善等难题,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进行了表决,通过了《甘肃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规围绕规划制定、工程实施、后期维护等环节,着力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运行机制和分类建设规范,同时配套制定扶持政策、监督评估体系以及配套的处罚规定。法规着重强调土地资源保护、合理布局规划、实施分类建设、增强地力水平、推广节水技术、确保资金到位、革新管理方法、严格控制土地用途等关键措施,以此全面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开展。
这项法规是中国首个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填补了甘肃省在这一领域地方立法的空缺,对于实现农业强省的目标,稳固和扩大脱贫攻坚的成效,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高质量发展,确保粮食和关键农产品供应的稳定和安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甘味”牌子凭借多年奋斗,已是甘肃农业进步的突出标志,其号召力与声望遍及全国,对于增强甘肃农产品身价、增强农产品市场地位、帮助农户增加收入,均作出了显著贡献。为了把近些年我省“甘味”品牌培育管理的成功经验与有效措施稳定下来,使培育管理活动符合法律规范,促进甘味农产品品牌优质发展,2024年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投票决定,通过了《甘肃省甘味农产品品牌培育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这项立法是全国首次针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制定的专项法规,具有开创性特点。在立法体例上,它不追求全面覆盖,而是采用灵活的“小而精”模式,没有设置独立章节,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条款。全文仅包含十五条内容,却清晰界定了甘味农产品品牌的培育、认证、宣传、维护、革新等具体要求,同时涵盖了动态监管和品质控制的相关规范。该条例紧密结合甘肃的自然资源、产业特点与历史文化等地方长处,把甘味农产品定义为在本省地域范围内,以生态环保型标准化种植为根基,同时拥有深厚历史底蕴、特殊地理生态、优质生长环境以及无污染绿色属性的甘肃优质特色农产品。此外,要展示“甘味”品牌作为主导、地方区域公用品牌作为辅助、企业商标品牌作为基础的“甘味”品牌构建实践,要清楚说明“甘味”农产品品牌是以甘肃当地优质特色农产品为根基,依靠地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商标品牌以及产品品牌共同构成的省级农产品公共标识。条例清晰界定了各级政府机构、农业相关部门及其他关联单位在培育管理“甘味”农产品品牌过程中的具体任务;推动标准化进程,设立完善的“甘味”品牌资格审核及持续评估体系;扩大“甘味”品牌知名度,构建系统的宣传传播渠道;保障“甘味”品牌信誉,建立全面的品质监控与保护体系,同时详细规定了品牌创新举措、扶持政策以及违规责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切实推进依法治理,并对调整政府运作方式、推动行政执法体系变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及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安排。省里、省政府全面贯彻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理念,拟定并发布《甘肃省关于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优化的具体办法》,对交通运输行业实施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优化进行了全面规划。
为适应法治改革需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在交通行业推行综合执法制度的规定,加强执法基础,端正执法动作,构建符合经济进步的交通运输执法机制,处理单位重复、任务混杂、多头重复执法等情况,2024年7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了《甘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条例》,从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法规主要参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并与其政策规定保持一致,清晰界定了交通运输领域的执法主体,区分了不同层级的执法权限,健全了执法协作机制,规范了交通运输的执法活动,具体化了执法监督和责任落实的内容,并对执法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动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
甘肃聚居着多个民族,民族和睦是当地各群体存续的关键。高级官员考察此地期间,提出要“全力倡导民族间的紧密联合,积极实施民族团结的推广计划”的明确要求。为了全面学习领会国家领导人关于民族工作的关键论述,切实执行国家领导人发表的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将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知作为核心任务,大力推动全省民族和谐发展工作,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关于以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认知为关键推动新时代民族和睦相处的决议》。明确要求围绕八个方面展开工作,包括深入学习国家领导人关于民族工作的指示精神,着力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不断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全力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建设,积极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广泛交往和深度融合,共同推动各民族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努力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水平,广泛汇聚团结进步的强大力量,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法律支持。
噪音控制关乎民众日常,是改善民众生活的重要方面,也是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的关键环节。针对噪音扰民现象,回应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处理居民周边环境噪音难题,2024年11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噪音控制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
这些条款总计二十四项,遵循“条款数量与内容相符”的立法思路,着重处理噪音扰民等现实问题,同时借鉴过往成功做法,充分展现了“高效精简”的立法风格,并成功验证了这种立法方式的可行性与优越性。立足法规注重实效,相关条款明确细化了更高层级法规的要求,增补并完善了关于声学功能区域和噪声易受影响建筑集聚地带的界定,以及声学环境监测站点(位置)的配置说明;对工业性噪声污染控制、交通性噪声污染控制,以及夜间建设活动噪声控制、先建后通噪声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以保障民众权益为出发点,相关条款清晰界定了若干问题,针对空调器、冷却塔、水泵、锅炉等易引发社会生活噪音污染的设备使用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在公共场合进行文娱体育活动、运用手机电脑等电子装置时,需遵循公共秩序,避免妨碍他人,同时具体规定了已建成并交付的居民楼装修时限。
陇剧享有“陇上奇葩”之美誉,其前身名为陇东道情,发源于庆阳市环县地区的皮影戏艺术,是在融合当地民间音乐、借鉴道情皮影演唱特色等戏曲成分后孕育而成的一种甘肃地方传统戏曲形式和新兴戏曲流派,堪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璀璨明珠,2006年,获得国务院认定,被纳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陇剧对于甘肃省经济进步和社会文明建设具有重要贡献,其艺术水平十分突出。不过,随着市场形态多样化影响增强,近些年来,陇剧领域面临杰出人才不足、表演场所减少、历史文献散乱、继承方式老化、经典剧目无法得到良好延续等多重困境。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批准了《甘肃省陇剧保护传承条例》,该条例从十月一日开始正式执行。条例详细规定了陇剧的保护与延续、人才的培养与引进、传播与交流、创新与发展等各个方面。这项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促进甘肃戏曲事业的繁荣、增强民族文化自信心、打造文化强省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内部和谐美满,社会才能安定有序。为了有效防止家庭中的暴力行为,保障每个家庭成员的正当权利,倡导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氛围,推动家庭关系融洽、社会秩序稳定,2024年5月30日,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基于甘肃具体状况,坚决执行更高层法律的要求,明确细化了更高层法律的内容,着重解决现实问题,汇集了适合甘肃地方的工作方法,集中各方资源来防止和惩治家庭暴力,保障家庭间的平等、融洽与文明,推动法治甘肃与平安甘肃的深入发展。
反家庭暴力立法对于我省主动创稳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发现排查和化解存在困难,证据的确认也面临挑战,整个处理过程耗时较长,跨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不够顺畅,协调配合机制不够完善,解决实际问题的力度有待加强,整体协同效能仍需提升,同时告诫书、临时庇护、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法律手段的执行效果不够理想,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专业支持在部分地区难以获得,这些都是当前工作中亟待改进的方面和存在的不足,为了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需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提升法规的精准度和实用性,从而为反家庭暴力事业提供更加稳固的法律支撑。
提升燃气管控水平,明确燃气商业供应及用户操作准则,直接关联民众生命财产保障和公共安全状况。燃气供应企业需周期性为用户开展无偿入户安全巡查工作,个人不得私自开展管道燃气业务,液化石油气实行身份信息购买销售机制等……为强化燃气监管,保障供应方与使用方的正当权益,2024年3月27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经投票决定采纳《甘肃省燃气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该规定就燃气项目的规划布局、商业运作、安全使用、设备维护、风险防控以及违规惩处等层面,界定了燃气行业运营、民众使用及监管工作的具体准则,这标志着我省燃气事务正式进入依法治理的范畴,势必在维护民众生命财产与公共环境安全、确保燃气服务商与消费者正当权益方面产生显著效益。
无障碍设施完善是确保残障人士、年长者等群体能够无差别融入社会活动的一项关键任务,体现了一个国家及社会的文明程度。全面执行更高层级法规,促进无障碍设施高标准发展,推动爱心甘肃项目长期深入扎实进行,2024年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废除旧规、建立新规的方式颁布了《甘肃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生效。该条例以人民为中心,注重从民众角度出发制定法规,强调广泛惠及、关注弱势群体,依靠政府领导、推进整体规划,旨在健全无障碍设施的管理、监督和成效评估体系,借助法律手段促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无障碍环境营造的积极态势。
为了更好地传播立法信息,有效提升法规的普及程度,省人大常委会还实施了全面的立法推广活动,归纳了典型的立法实践和成功经验,借助各种渠道和手段介绍立法的缘由、条款以及重要性,加深社会各界对立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将对法规要点的认知融入其中,促使立法进程转变为普及法律常识、强化法治意识、生动讲述立法故事的途径。精心筹备并踊跃推荐,甘肃省制定的全国首个农膜专门法规——《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荣获中国法学会评选的首届“地方立法十大典范”。关于改善投资环境条例、优质农田建设管理规章、甘产特色农产品标识培育办法等立法进程,被新华网、人民网、中新网、凤凰网、中国人大网以及《法治日报》等中央级和省级重要媒体进行了全面关注。
探索首创机制 推动备案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审查规范文件是宪法和法律授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关键职责,这有助于维护国家法律体系的统一性,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正确执行,完善监督与制衡体系,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增强人大监督的作用,并且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推动备案审查工作的开展,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运用废旧更新的方法制定并公布了《甘肃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该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该条例运用章节体例形式,旨在通过健全备案、审查、处理、保障及监督等制度机制,对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以规范。
这项法规归纳了本省备案审查工作的新鲜做法和成功经验,清晰界定了全国首次进行的规范性文件流动督查审查业务,要求法制部门能够运用外出调研、邀请参与等方法,每一年依据实际情形安排人员,按区域和行业划分,借助实地考察、当场检查辅导、集体商议分析等手段实施规范性文件流动督查审查,针对察觉到的违反本法规的行为,给出改进建议,以此增强基层备案审查的业务能力与工作标准。此外,法规对备案审查案例指导机制提出要求,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必须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案例指导机制,时常或者偶尔公布备案审查典型情形,实施备案审查案例汇编和沟通活动,促使备案审查案例指导机制常规化、规范化。
在实际工作中,省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请求审查、自行审查、专项检查、转交审查和协同审查等多种方法,组建联合工作组对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审查工作进行流动式监督和评估,尝试流动式监督和评估的新模式,一起探讨如何处理规范性文件审查中遇到的难题,从而解决基层人大备案审查部门设置不齐、人员不足、能力欠缺的问题。
季度开展流动督查评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亲自挂帅,采取现场考察、分区组织讨论会等手段,针对市州下辖县在季度备案审查中出现的焦点、疑点或存在争议的文件,联合市州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级人大常委会、研究学者等集体探讨,制定审查参考意见,审查责任方需深入分析论证,随后与文件制定方进行磋商、统一,最终将处置情况汇报给流动督查评估团队。2023年至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针对兰州等七个市州及其下辖的44个县级人大常委会所备案的118份规范文件,给出了指导性审查反馈,审查机构在研究后与制定机构展开沟通、协调并加以解决。此外,还引导市州层面的相关机构以及县区级的对应部门,参照省级层面的经验,针对下级单位的规章制度,同样实施流动式监督评估,已经收获了初步的积极效果。
省人大常委会在国内首次尝试推行规范性文件的流动式检查方法,这一创新举措获得了《人民日报》《法治日报》、中国人大网等众多媒体的广泛报道,并最终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健全和强化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所采纳吸收。
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的指示,省人大常委会自觉把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整体布局里,仔细规划、不断推动。甘肃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于2024年2月28日已经正式开通使用。到2024年年底,总共汇集了5726份各类规范性文件。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整体部署,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仔细筹备了数据库建设检查工作,保证存档资料完整覆盖所有层级和领域,促使全省各级政府法规、条例及各类行政指导性文件,包括监察部门、司法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数据库管理。
畅通民意渠道 深化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实践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切实执行《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实践的决定》,致力于建立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工作体系,不断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需对省级地方性法规公开征求意见及意见采纳反馈流程进行标准化管理,同时健全立法征求意见的激励措施,着手编制《甘肃省地方立法征求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办法》。
要精心打造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甘肃的典范形象,提高“国字号”立法联系点的整体质量,协助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继续管理好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健全立法联系点有效覆盖、信息收集点紧密对接、立法联络员高效运作、基层民众广泛参与的运作体系,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成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的会议中得到了分享。
广泛普及“临洮模式”,重点建设十八个覆盖城市街道、乡镇农村、机关团体等“真实可感切实”的基层立法联络点,基本构建了省、市、县三级协同的工作机制。大力推动庆阳市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验区。成功争取,敦煌市人大常委会获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络点。
利用大学群体的智力支持,以及专家团队的智力库,持续推动实际工作与学术探讨的结合。有效利用西北师范大学新组建的全国首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研究中心”,以及与甘肃政法大学共建的“甘肃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中心”,先后组织了“第二届规范性文件制发与备案审查黄河法治论坛”和“第二届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理论与实践论坛”,为全国人大备案审查业务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使用提供了甘肃方案和助力。
过去一年,省人大常委会广泛吸纳民众意见,公开进行立法工作,建立了智能立法平台,有效运用立法研究咨询机构,进一步发展“临洮经验”,积极借助各种“民意快速反映渠道”,就24部法律法规收集了民众的1290多条意见建议,其中280多条得到采纳,持续拓宽民意转化为法律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