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3月8日黑龙江省委一号文件发布,突出抓好粮食生产
    发布时间:2025-07-30 23:01:22 次浏览
    • 电话联系TA

      -佚名

  • 信息详情

3月8日,中共黑龙江省委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的《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即省委一号文件)正式对外公布。该文件强调,要充分发挥作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特别重视粮食生产的提升。

_黑龙江农产品追溯平台_ 黑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文件全文如下:

我国国家领导人亲自策划并推动实施了“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这一举措为我国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宝贵的成功经验和实践样本。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的指导思想,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建议。

全力推进2024年及未来一段时期“三农”领域的工作,必须以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执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国家领导人关于“三农”工作的核心观点及在我省视察期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严格遵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指导方针,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的要求。我们要坚定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明确以建设农业强省为首要目标,以“千万工程”经验为榜样,将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作为主攻任务,突出发展绿色农业的方向,坚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聚焦提高乡村产业、建设和治理水平,强化科技创新和改革动力,增强农民增收措施,协调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的发展,致力于打造现代农业的基地、企业和产业,加快农业“五化”进程,全力打赢乡村全面振兴的漂亮战役,绘制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新图景,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黑龙江力量。

一、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

重点强化粮食生产,全力推进千万吨粮食增产工程。保持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将提升单产作为粮食增产的核心策略,确保全省粮食种植面积超过2.18亿亩,总产量力争达到1500亿斤,努力打造和强化国家级重要商品粮生产基地。同时,开展大豆、玉米和水稻单产提升项目,整合推广优质耕地、优良品种、先进机械、科学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提升粮食的整体生产水平,将年度目标任务逐层细化并加以实施。强化粮食和豆类生产的稳定成果,促进高油高蛋白、高产大豆品种的培育。坚持不懈地执行稻谷最低收购价制度,以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对产粮大县的奖励等政策。实施国家农资供应保障和价格稳定应对措施,推动建立与农资价格变动相挂钩的动态补贴机制。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确保水稻和玉米的全面成本保险及种植收入保险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全覆盖,同时有序扩大大豆保险覆盖面。推动农业保险的精准投保和理赔工作,确保应赔尽赔。实施粮食产销区之间的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加强与主要销售区的多渠道产销合作。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及粮食安全责任制度。

打造成为践行大食物观的示范区域。确立大农业和大食物观念,通过多种途径扩大食物来源,积极研究建立大食物监测和统计体系,建立“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基地。优化生猪产能的调控措施,实施高端肉牛产业的“百千”计划,确保牛羊肉的基础生产能力稳定。推动奶业的复兴,增加鲜奶的消费量。加速鹅产业的集群化发展。确保肉、蛋、奶的总产量维持在930万吨以上。全面推行冷水渔业复兴策略,着力打造春季孵化、夏季投放、秋季捕捞、冬季收获的渔业“四季模式”,确保水产养殖面积维持在640万亩,水产品总产量突破80万吨。推广新型高效温室大棚,扩大设施农业覆盖面积至50万亩以上。扩大林下经济规模,拓展森林食品产业。提升“寒地龙药”产业的品质和实力。

(三)严格执行耕地保护的相关规定。实施耕地数量、质量及生态保护“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按照国家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的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求进行落实。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坚持“以补定占”的原则,根据上一年度稳定利用耕地净增长量,严格设定下一年度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最高规模。同时,实施补充耕地的质量验收制度,并对其进行后续管理和再评估。增强对黑土地保护项目的推进强度,开展提升耕地有机质的专项活动。不断深化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各项工作。稳固“大棚房”整治的成效。严厉惩处非法占用农业用地和非法挖掘耕地的违法行为,坚决控制新增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依照法律法规明确耕地“非粮化”的界限,有序分类实施违规耕地占用整改和复耕工作,科学规划恢复生产的顺序。

(四)需强化农业基础设施的构建。把质量放在首位,加速推进高标准的农田建设,适度提升投资补贴标准,撤销对粮食主产县资金配套的规定,加强全流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一块土地的建设和完成。同时,激励农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实体以及农户等积极参与到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与维护工作中。增强对侵蚀沟的治理力度,完成治理侵蚀沟1.2万条的目标。加强“三北”地区防护林体系的建设,积极倡导运用多样化途径让农民群众参与到工程中来,对五万亩农田防护林进行更新。同步推进高标准的农田建设、水土流失治理以及农田防护林的更新与修复。针对不同区域和类型,实施盐碱地的综合开发利用,将“因地制宜”与“因种选地”相结合,在大庆、绥化安达市等地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的试点工作。同时,加快重点水源地、灌区的建设步伐和现代化改造进程。强化对水旱灾害防御能力较弱的部位进行建设,推动对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的整治工作,并对大中型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处理。同时,加速受灾区域受损基础设施的修复以及灾后重建工作。增强对气象灾害的短期预警能力,并深化中长期趋势的分析与预测,以提高农业在防灾、减灾和救灾方面的综合能力。

(五)致力于打造现代农业经营架构。针对“耕者何在”这一关键问题,以个体农户为根基、新型农业经营实体为核心、社会服务为后盾,加速形成符合现代农业需求的高素质经营团队。实施“千员引领万社”计划,培养典型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点,提高经营效能,强化对个体农户的服务与带动作用。实施代耕代种、代管代收以及全程托管等多种服务模式,其中全程托管服务的覆盖面积已超过5000万亩。积极推动北大荒农垦集团“三大一航母”项目的建设,以强化现代农业的示范和引领功能。进一步深化“农垦社会化服务+地方”的合作行动,提高垦地合作的层次。同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包括生产、劳务在内的中介服务。

(六)确保粮食及关键农产品调控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完善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监测预警体系,增强对粮食和关键农产品消费情况的跟踪与分析,增强不同品种间的协同调控、库存调整和紧急应对能力。改善粮食仓储设施的分布,提高粮食储备的安全性。增强对农产品走私行为的打击力度。

(七)不断加强食物节约相关举措的深入实施。加强节约粮食的宣传教育,广泛倡导节约为荣的社会风尚,完善常态化与长效化的工作体制。推动粮食的精细收割,挖掘机械收割降低损耗的潜力,普及散装粮食运输及高效节能的储粮设备。促进粮油加工企业适度加工,科学管理加工精度。积极倡导科学的饮食习惯,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行业自我约束以及社会公众监督的全方位监管机制,力图杜绝餐饮中的浪费现象。

二、统筹推进“四个农业”

(八)秉承科技振兴农业的理念,以创新为动力推动科技农业的发展。强化国家级实验室等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迅速推进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建设,利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大数据等前沿技术助力现代农业的升级。推行现代种业提升计划,健全联合研发及应用的协作体系,加大对于种源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克力度。推动重大品种研发与推广应用的深度融合试点,加速构建国家级大豆种子生产基地。全力推进农业机械装备短板的弥补工作,深入加强国家级大型、大马力、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的研发、制造及推广应用的示范区域建设,设立快速通道以加速农机鉴定,加快升级气力式播种机和智能化植保无人机,确保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的综合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8%以上。积极推动智慧农业发展,力争成为全国智慧农业的先锋地区。增强公共服务的职能,助力71个县(市、区)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并设立超过100个现代农业科技示范与展示基地。

(九)秉持绿色优农理念,全面推广绿色农业发展。聚焦8个农业绿色发展试点区域,加速推进农牧结合和种养循环的生态农业模式,绿色有机食品认证面积已超过1亿亩。同时,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的综合治理,推行科学施肥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促进农药使用量的减少。此外,推动兽用抗菌药物使用量的降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及人畜共患病的关键防控工作。强化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处理,全面开展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的整体县域推进工程。我们致力于提高秸秆还田和离田的标准,确保秸秆的综合利用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

(十)我们要坚定地推进农业质量提升,全面提高农业品质。充分发挥15个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省份。强化地方农业生产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建设8个以上的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同时,积极探索并建立一套完善的农产品特征指标评价体系。强化对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的监管力度,提升产品检测水平,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并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增强“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同时,全面开展针对食用农产品的“禁止违禁添加、控制药物残留、推动品质提升”的专项治理行动。

坚持推动品牌惠农政策,致力于提升和强化品牌农业的发展。开展农业品牌提升项目,注重对优质品牌的培育与监管。不断增进“黑土优品”以及“九珍十八品”在市场上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健全标准体系,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增强对已认证产品的复核力度,确保品牌声誉不受损害。以“黑土优品”与“九珍十八品”为核心,致力于将黑龙江省的农产品塑造为品质优良、声名远扬、安全可靠、影响力巨大的绿色精品,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高品质服务。推动一线城市品牌农产品销售对接活动,充分利用大型展会这一平台,加大中央媒体及新媒体的宣传推广力度,同时拓展线上线下销售网络,助力更优质、更环保、更美味、更放心的农产品从黑龙江走向全国市场。

三、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十二)执行防止返贫的监测与扶持措施。对监测范围进行优化调整,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不断强化和提升基本生活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效。对具备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全面实施发展型扶持策略;对不具备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全面实施保障性支持。针对可能因灾害导致返贫的农户,若符合相关政策,可优先实施帮扶。强化对农村地区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人群的监测和预警机制,依照规定迅速执行医疗保障及救助措施。加速推进防止返贫监测系统与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的建设,并强化不同部门间的信息整合与共享。

持续强化产业和就业的扶持力度。开展产业提升帮扶活动,促进产业质量与效益的提升以及可持续性发展,激发脱贫地区及脱贫民众的内在发展活力。加强产业帮扶的分类指导,确保巩固现有产业、提升部分产业、盘活闲置产业以及调整不适宜产业。中央财政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补助资金中,用于产业发展的部分保持总体稳定,并加强资金项目的绩效管理。强化对帮扶项目的资产进行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的统一管理体系。大力推动消费帮扶活动,助力农民增加收入。不断推进针对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的就业援助,充分利用就业帮扶车间和公益岗位等多种途径,保持脱贫劳动力就业的稳定规模。

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十四)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加紧打造粮食、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者相结合,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共同发展的产业格局,实现生产、加工、销售全链条的紧密衔接,以及农业与文化旅游的深度融合,构建现代化的乡村产业体系。同时,着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土特产”,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发展鲜食玉米、食用菌、中药材、杂粮杂豆等特色农业产业。积极推动定制农业的规模化发展,精心编制定制农业的长期规划,借助信息化和数字化的技术力量,促使传统农业从单一种植和简单营销的模式转变为涵盖全产业链和全要素支持的全新模式,从而提升农产品的经济价值。全力推进乡村文化与旅游的深度融合项目,加快乡村旅游示范村(镇)的建设步伐,积极扶持生态旅游、森林疗养、休闲露营、冰雪旅游等新兴旅游业态的发展。针对高端市场定位,迎合消费趋势,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充分利用旅游市场的兴旺机遇,推动高品质农产品的销售。推动乡村民宿的规范化建设、品质提升和服务优化。精心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培养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功举办“冷水鱼·冬捕季”等一系列活动,促进冰雪渔业的发展。

(十五)致力于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向高品质方向发展。强化“粮食产业链”和“农业产业链”的末端加工,着力提升农产品的深加工水平,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实现升级换代。全面执行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及其相关配套政策,促进农产品生产、初级加工和深加工的协同进步,推动农产品就地转化和增值,培育形成食品与饲料产业集聚区。促进农产品加工设施的技术升级与优化,资助区域性的预冷干燥、储存保鲜、新鲜切割与包装等初级加工设施的建设。加速构建玉米精细加工和婴幼儿专用配方奶粉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助力建设全国性的鲜食玉米供应基地,推动大豆等农产品的全产业链加工发展,并激励粮食及主要农产品产区建立加工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已超过67%,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已超过2100家,农产品加工业的营业收入也超过了4000亿元。

(十六)促进农村流通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计划,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并分门别类地建设乡镇和村级物流服务点。加速农村客运与货运、邮政的融合,积极推广共同配送模式,计划新建1000个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点。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转型升级,扩大其在包装、加工、数字化等方面的服务功能。提升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构建水平,着力推进农产品主要冷链物流基地的快速建设,合理规划并建设县域级的产地公共冷链物流设施。推行“互联网+”助力农产品从乡村走向城市的计划。强化对农村流通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对农村市场中的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整治。

加强农民增加收入的措施。开展农民增收推动计划,不断扩充乡村富裕民生的产业规模,鼓励农户开展特色种植养殖、手工艺作坊、小菜园、林下经济、庭院民宿等家庭经营业务。增强产业发展的联动农民作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涉农企业的扶持政策,并与促进农户增收紧密挂钩。推动农村劳动力通过多样化途径实现就业,完善区域间信息互通及有序的劳务输出体系,有针对性地培育和扩大劳务品牌影响力。实施农民工服务保障专项活动,强化对农民工就业状况的实时监控。秉持综合治理原则,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工资问题,并实施风险预警,持续优化解决欠薪问题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项目,推广按订单、定向、定岗的培训模式。加大对年龄较大的农民工就业的扶持力度,强化对返乡创业园区以及农村创业孵化实训基地的构建。在关键工程建设项目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政策,持续扩大劳务报酬的覆盖范围。同时,倡导通过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多种途径,激活和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提升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五、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十八)需强化乡村规划导向作用。针对乡村人口变动趋势,对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进行优化调整。同时,县域国土空间规划需对城镇、村庄、产业园区等空间布局进行整体规划。有序分类编制村庄规划,对于建设需求量大的聚集提升类村庄应全面编制,城郊融合类村庄可纳入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统一编制,而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不单独进行规划编制。对于无法独立制定村庄规划的,需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实现每个村庄的“一图一表”编制。需提升村庄规划编制的实际效果、操作性和执行力,并增强乡村空间布局和风貌管理的力度。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情况下,综合运用增减挂钩、占补平衡等政策,对农村中分散和闲置的土地进行整合与活化,以确保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用地需求。

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展开“百村打造精品、千村树立示范、万村共同创建”的专项行动,以此激发全省9829个村庄的全面创建热情和整体水平提升。有序推动农村厕所改造,建立健全农户自愿参与、按照标准改造并经政府验收合格后给予补贴的激励机制。分步骤、分阶段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同时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动态监测和源头整治工作。促进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的稳定运作,健全农村再生资源的回收与再利用体系,共同推动农村有机垃圾、粪便以及农业生产的有机废弃物实现资源化处理和利用。同时,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农民参与机制和长效管理维护体系,规范开展村庄清洁活动。

(二十)致力于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农民的具体需求,着力推进普及与普惠的工程,确保每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优化农村供水工程网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和集中供水的规模化发展;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则加强小型供水工程的建设和改造,提升其规范化水平,强化专业化的管理维护,并深入开展农村供水水质提升的专项活动。开展农村电网巩固与升级工程,以增强农村配电网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加速推进“四好农村路”的建造,同时优化交通管理及安全防护措施,迅速落实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消除工作。持续对农村低收入家庭等关键群体进行危房改造及农房抗震加固,并不断推动农村房屋(包括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确保农村住房安全。此外,推进农村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维护工作。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着力推进那些有需求行政村的千兆宽带网络建设,努力缩小城乡之间的数字差距。同时,积极推动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项目的建设。

(二十一)对农村公共服务体系进行优化升级。提升公共教育服务的质量,不断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基础设施,强化寄宿学校的设施建设,确保乡村小规模学校的必要条件得到满足。推进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计划,促进农业相关职业教育的进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辍学问题的常态化和零增长。提升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服务水平,使乡村医生中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质的人数占比增至44%,同时确保乡镇卫生院聘用的大学毕业生数量不低于3000名。不断加强农村传染病的防控与紧急情况的处理能力。逐步增加县域内医保基金在乡村医疗机构中的应用比例,并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服务范围。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农村老年餐饮援助和互助服务的发展,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拥有一处专门为农村特困、高龄、失能、残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的设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奖励机制。强化农村生育政策扶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行“向日葵计划”。开展农村妇女综合素质提升项目。开展残疾人养护服务计划,关注并呵护精神疾病患者。推动粮食主产区公共服务水平的增强行动。

强化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致力于山水林田湖草沙的系统整治,不断深化农业和农村污染的治理工作,构建“林长+河湖长+田长”的协同管理机制,全面推动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同时,促进水系的互联互通、水源的涵养和水土的保持,实施幸福河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恢复河湖的生态环境,并加强地下水超采问题的治理。推进国家绿化工程,执行大兴安岭和长白山森林生态保护项目,执行草原生态补偿奖励措施,有计划地进行草原和湿地生态的修复与整治。强化对森林资源的保护,预防森林草原火灾,严厉惩处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行为。实施古树名木的紧急保护和抢救工作。

推动县域城乡一体化发展。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全面振兴,增强县城的综合承载与治理水平,实现县乡村功能相辅相成、资源要素高效配置。聚焦打造“4567”现代化产业格局,优化县域产业布局与空间结构,形成以县城为中心、小城镇为支撑的经济网络,提升县域就业吸纳能力。开展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估,以增强其激励效能。综合规划与加强县域城乡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维护,推动城乡教育共同体和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执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新政策,倡导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面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二十四)加强党建工作以推动乡村振兴。明确基层建设的重要性,确保县级党委在推动乡镇发展、加强村级建设方面责任到位,并切实执行。完善县、乡、村三级协同机制,共同推进先进创建和后进整顿。大力实施农村基层干部引领乡村振兴的素质提升工程,通过省市联合,对乡镇党政一把手进行全员培训,增强其领导乡村振兴的能力。同时,组织农村党员在党校进行集中轮训。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完善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架构。全面提升村干部队伍在选拔、培养、管理和奖励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开展村党组织负责人后备人才的培养和储备计划,为期三年。优化对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的选拔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汇聚基层监督执纪资源,推进基层监督体系的完善,不断深化对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专项治理。推进“强乡赋能”改革,深化党建引领作用,强化乡镇对派驻县直部门机构及人员的监管责任,增强编制资源对乡镇的扶持力度,原则上县以上机关不得随意从乡镇抽调人员。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机制,实施上级部门对基层事务的准入管理,严格执行乡镇职责清单的指导目录,完善基层事务清单,着力解决基层治理中的“小马拉大车”等问题。

(二十五)致力于乡村文化的兴盛与进步。促进农耕文化与当代文明的深度融合,描绘出我国龙江乡村在现代文明进程中的独特篇章。革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模式,举办省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示范活动,将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广至村庄、集市等基层角落,推动城市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提升服务供给的实效。广泛开展听党指导、感党恩情、紧跟党走的宣传教育行动。提升乡村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工作。深化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掘、整理与保护工作,增强乡村文物的保护力度。实施传统村落连片保护与利用的示范项目。确保农民在文化活动中扮演核心角色,不断举办乡村春晚、农民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文化公益活动,同时,鼓励并支持基层及农民自发组织“村BA”、村超、冰雪运动等群众性体育赛事。

(二十六)我们应不断推动农村风气转变。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途径,激发村民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增强民众的参与热情,并加强村规民约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实施“摒弃陈规、倡导新风尚”的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整治高额彩礼、铺张浪费、乱葬乱埋等严重问题。同时,倡导各地充分利用乡村综合服务设施,为农民提供包括婚丧嫁娶在内的普惠性社会服务,减轻农村的人情负担。加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方面的规范与标准,倡导约束性措施。促使党员干部以身作则,作出承诺并付诸实践,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增强正面引导和激励机制,提升家庭、家教和家风建设水平。普及清单制、积分制以及“村民说事”等乡村治理模式,推进数字化手段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丰富和拓展制度化的治理途径。

(二十七)致力于打造安宁的乡村环境。秉承并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农村地区矛盾冲突的预防、排查和预警系统,以及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大力度,规范乡镇综合治理中心的建设,优化其运作机制。推动农村扫黑除恶工作形成常态,不断加强防范与整治“村霸”现象,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势力。持续进行针对农村赌博违法犯罪的打击整治行动,并强化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教育与预防措施。集中力量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以及渔船等关键领域的安全隐患,实施攻坚治理。同时,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设施、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公共消防设施的提升,以增强防灾避险和自我救助及相互救助的能力。不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七、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十八)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机制。将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置于核心地位,优先发展农业农村,改革并优化“三农”工作体制,全面执行乡村振兴责任,坚持各级书记负责乡村振兴。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体系构建,增强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的职能,提升新时代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能力和水平。强化深化对国家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贯彻,切实把握并严格执行国家领导人在“三农”问题上的核心观点及在我省考察时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严格执行“四下基层”工作制度,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培养和践行脚踏实地、一心一意、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不断提升自身能力素质,着力解决农民群众普遍关注和强烈反映的问题。对各类农业领域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进行改进,强调实际成果和效果,以减轻基层在迎接检查和考试时的压力。依照规定进行乡村振兴的表彰和激励活动。不断进行农村优秀典型的选拔和宣传推广。采用农民群众易于接受的形式,普及党的政策与方针,讲述新时代乡村振兴的生动故事。

加强农村改革创新的力度,确保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延长30年的试点工作扎实开展。研究并构建土地流转价格的形成机制,以避免流转费用出现不合理的增长。稳妥地推进安达、兰西以及桦南地区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研究如何有效实施“三权分置”。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进行试点,并完善相关入市制度。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省试点,以及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环境的试点工作,旨在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向前发展,并严格把控农村集体经营的风险。同时,要有效管理和运用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壮大计划和红色美丽村庄试点项目。此外,还需强化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并确保集体资产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后,能够享受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带来的税收减免政策。不断推进集体林地产权制度变革、农业用水价格全面改革、国有农场体制改革以及农村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

(三十)致力于构建乡村振兴的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持续将农业和农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首要保障范畴,开拓乡村振兴的融资投资新途径,确保资金投入与乡村振兴的既定目标和任务相匹配。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发展的政策。鼓励符合标准的乡村振兴项目申请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加强对以县域为核心的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上的货币政策精准扶持,不断巩固和增强县域金融服务水平。促进大型和中型银行完善针对“三农”的金融服务专业体系,加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服务农业和中小企业的定位。发布金融助力种业复苏的专项计划。推广农村数字化的普惠金融服务,推动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支持省级农业担保公司坚守政策导向,减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融资方面的负担。倡导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和农村领域,并对社会资本的投资行为进行规范。强化对农业资金项目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擅自挪用、诈骗资金等违法行为。

(三十一)强化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贯彻国家关于乡村振兴的人才扶持政策,增强对乡村本土人才的培育力度,有计划地吸引城市中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投身农村服务,全面提升农民的整体素质。推进高质农民培训及农村实用人才领袖培养,启动乡村产业振兴领袖培育“领头雁”计划,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及农村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运用,优化评价激励及保障机制。依托农业类高校学科特长,加速培育农林水利等领域急需的专业人才。充分利用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资源,增强农民教育培训的实际效果。推动医疗卫生人才在县、乡、村三级间流动,深化教师“县管校聘”制度的改革实践。大力实施“千人行动”和“组团式援边行动”,有效管理和利用“万人计划”选派的村任职大学生。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团队,激励农业相关领域的青年才俊投身乡村振兴事业。推广科技小院运作模式,激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专家为农业农村提供服务。

紧密围绕以国家领导人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我们应全面执行国家领导人视察我省时所提出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铭记重托,心怀感激,奋勇向前,脚踏实地,以实际行动展现对党中央的坚定政治信仰,不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力争在农业强国建设的大潮中勇立潮头。

  • 地理位置
  • 您可能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