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通报2018年第二批农药监督抽查结果合格率为88.9%
山东省农业厅依据《关于开展农药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鲁农药检字〔2018〕4 号)的要求,在 2018 年 5 月至 9 月底这段时间,运用交叉抽查、委托抽查以及机动抽查相配合的方式,在全省范畴内展开了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1. 基本情况
本次通报的农药产品有 485 个批次,这些产品涉及到 23 个省(自治区),分别是江西、海南、河北、河南、广东、吉林、山东等。其中有 278 家农药生产企业,分布在这些省份;还有全省 17 市的 342 家农药经营单位。监督抽查的范围涵盖了农药市场以及生产企业。对于市场抽查,是依据“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来确定被抽查的农药经营单位以及农药品种。而企业抽查则是在“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的基础之上,结合近些年来部省监督抽查所得到的结果,着重针对那些涉嫌存在问题的农药生产企业和农药品种。
2. 抽查结果
农业农村部农药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济南)进行了检测。抽取了 485 个农药产品。其中合格产品有 431 个。合格率为 88.9%。不合格产品有 54 个。不合格率为 11.1%。在不合格产品中,检出假农药 29 个。这些假农药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或擅自加入了其他农药成分。假农药占产品总数的 6%。占不合格产品的 53.7%。
3. 存在问题
标明的有效成分未被检测到。有 5 个产品标明的有效成分(或其中一种有效成分)未被检测到,这 5 个产品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 9.3%。
产品存在擅自添加其他农药成分的情况,有 24 个产品属于此类,在不合格产品中占比 44.4%。其中有 2 个产品添加了高毒农药,占比 8.3%,还有 22 个产品添加了其他农药成分,占比 91.7%。
有效成分含量存在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其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的有 28 个,高于标准指标要求的也有 28 个,这两类产品共占不合格产品的 51.9%。
部分产品被标称的生产企业认定为假冒产品。在抽检的 485 个产品里,有 66 个被标称生产企业确认为假冒其产品(详情见下表)。经检测判定,这 66 个产品中,质量合格的有 26 个,其合格率为 39.4%;质量不合格的有 40 个,不合格率为 60.6%。
66个假冒农药产品具体名单请扫码查看↓
当前农药标签二维码的六大乱象
《农药标签二维码管理规定》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农药生产企业以及向中国出口农药的企业所生产的农药产品,其标签需标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二维码。如今,农药标签标注二维码已实施一年。据了解,当前农药标签上印制的二维码各不相同,很多二维码并未起到可追溯和防伪的作用。
这里的关键在于企业将制作二维码视为不被处罚的必要条件,却对二维码如何编制以及能起到何种作用不予重视;经营者在进货时,只要有二维码便满足要求,而不会去查看二维码的制作情况;农药使用者购买农药后,仅依据标签使用,对二维码所包含的信息并不在意;监管部门在检查农药产品时,只要有二维码就予以放行,很少对二维码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标准的制作方案。很多农药产品的二维码处于形同虚设的状态,根本无法发挥作用。从当前调查的情况来分析,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存在问题。
农药原药未标注二维码。原药的去向有两种,要么出口,要么卖给制剂生产企业。购买原药的人对二维码没有要求。同时,执法部门目前基本上不会检查制剂企业的进货产品。正因如此,许多原药标签上就没有印制二维码。
2. 有的二维码将由 32 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单元识别代码放在二维码的第二页,扫描枪直接扫描时不会显示数据。
三、单元识别代码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其一,“1”被用来代表登记类别代码为 PD,“2”则代表登记类别代码为 WP,“3”代表临时登记。其中,农药产品的类别代码是 PD,卫生用农药的产品类别代码是 WP,仅供境外使用的农药产品类别代码为 JD。而对于仅供境外使用农药的产品类别代码为 JD 这一情况,没有相关数据表示。并且,存在有的“3”与“1”“2”相混淆的现象。二是产品农药登记证号的后六位数字位于第 2 至 7 位,若登记证号不足六位数字,可从中国农药信息网()进行查询。部分登记证处于非有效状态,还有些是假冒的。三是第 8 位表示生产类型,“1”意味着是农药登记证持有人生产,“2”表示委托加工,“3”表示委托分装。存在委托加工为 2 却填写为 1 的情况。四是第 9 至 11 位是产品规格码,由企业自行编制。产品规格是 3 位阿拉伯数字,净含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单位有克、毫升、千克等。要先输入净含量,然后再选择单位。每一个登记的产品都可以有 999 个产品规格。例如,净含量为 100 时用 100ml 表示,单位是 ml;101 代表 100ml 瓶装,201 代表 200ml 瓶装,202ml 代表 200ml 袋装等。这里存在的问题是无法保证净含量的一致性,企业能够对其产品不进行统一的规格码编制,随意用 000 来代表。其二,第 12 至 32 位是随机码,这是企业自行设计的内容数字,属于防伪的特定编辑内容,然而很多企业并未填写,或者随意填写一些数字。其三,企业在产品规格码编制方面存在随意性,可能会用 000 代表。其四,第 12 至 32 位的随机码是企业自行设计的,是防伪的特定内容,但很多企业未填写或随意填写数字。
《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可追溯电子信息码需以二维码等形式进行标注,并且要能够扫描识别出农药名称以及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等信息,目前存在基本信息缺失的情况。第八条规定:农药标签需标注以下内容。其一为农药名称、剂型以及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其二是农药登记证号、产品质量标准号和农药生产许可证号。其三是农药类别及其颜色标志带、产品性能、毒性及其标识。其四是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其五为中毒急救措施。其六是储存和运输方法。其七是生产日期、产品批号、质量保证期、净含量。其八为农药登记证持有人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这些信息能够标注在二维码上,消费者一进行扫描,便能知晓基本情况。并且很多的二维码,是 32 位单元识别代码以及产品追溯系统企业的相关情况,其他信息几乎没有。
追溯网址不再起作用。二维码属于一物一码的技术系统,一件产品有着一个与之对应的防伪二维码。当扫码二维码进入网站后,便可点击来验证真伪。当下,农药生产企业自行构建追溯系统的情况比较少,多数是把建立农药产品追溯系统的工作委托给其他机构,由其负责制作、标注以及管理农药标签二维码。目前的追溯网址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其大多是制作追溯系统单位的网址,因此很难查询到该产品的生产批次、质量检验等信息。很多追溯查询网页并不存在,若能链接到农药生产企业自己的网站,且该网站实行实名制,那么就会具有很大的真实性,通过这样的网站查询产品的生产批次、质量检验等相关信息会真实得多,同时也会具有较强的兼容性,能够在 PC 端和手机端进行浏览。
没有设定扫描次数。设定扫描次数能起到防止假冒产品的作用。假冒生产通常是将一个二维码产品进行仿制,然后生产出若干产品并投入市场。这样就会出现多个扫描次数,通过这一现象就可以判断是否有产品被假冒生产。在制作二维码时,需要设定每瓶码的扫描次数。通常扫描 10 次就会发出谨防假冒的提醒语言。若扫描达到 20 次,就会停止扫描显示。如此一来,当消费者无法进行扫描时,就能够断定这瓶农药是假冒产品。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若农药生产企业有以下行为之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同时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的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原材料等。若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金额不足 1 万元,就并处 1 万元以上 2 万元以下罚款;若货值金额 1 万元以上,就并处货值金额 2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倘若企业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发证机关将吊销其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其中一种行为是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2018 年 1 月 1 日以后生产的农药,若其产品标签未标注二维码,或者二维码制作不规范且基本不起作用,那么执法部门可依据“生产的农药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予以处罚。
1月1日起,最强土壤保护法实施
1 月 1 日开始,“最强”的土壤保护法将开始施行。这一法律不仅是为了保护好土地,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及保障舌尖安全的重要一环。因为它被称作“最强”土壤保护法,所以广大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土壤污染问题,对此一定要特别重视。那么,究竟是哪些农业行为会被罚款呢?
一是对农业投入品的废弃物进行不规范处理。近些年来,许多地区都在着力加强“规范农业投入废弃物回收处置”这方面的工作。例如,浙江省湖州市构建了回收归集处置运行体系、回收归集责任体系以及回收考评体系,这些举措有效地保障了农业生态环境以及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药和化肥若过量使用,会致使土壤病害频繁发生。尤其要注意的是,农药和化肥的包装废弃物,其难以被土壤降解。正因如此,在后续的农业生产里,对于使用过后的肥料等包装废弃物以及农用薄膜等,必须要及时交给专门的机构,让其进行无公害处理。农户个人如果违规,就会被处以 2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款;经营主体如果违规,将会被处 1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是将有毒有害物质排放至农用地,例如重金属或其他有害物质超标的污水、污泥、矿渣等。种过地的朋友都明白,一旦农用地被排放了有毒有害物质,不但不能继续种地,而且受污染土地上已生长的作物也会面临死亡。因此,这种危害土壤的行为必须要予以重罚,较轻的情况会被处以 10 万元以上的罚款,严重的情况则将面临拘留。湖南日前印发了新版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这个基准中,存在向农用地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且含量超标的污水等行为。如果这些行为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那么相关主体将面临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是将污染土壤用于复垦。土地复垦对农业生产的持续性有益。被重金属、禁用农药、生活垃圾等污染的土壤用于复垦这种行为会被严厉禁止。若被发现,将面临 10 万元以上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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