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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农产品包装规范
法律剖析:在我国,法律规则必定在农产品包装上明白标注品名、产地、消费者或开售者称号以及消费日期。
若存在产质量量等级或经常使用了减少剂,还应相应表明。
法律依据:《农产品包装和标识治理方法》规则,农产品消费商、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及农产品收买者或团体在开售农产品时,必定在外包装上标注或附加标识,清楚显示产品称号、产地、消费者或开售者称号以及消费日期。
若产品有分级规范或经常使用了减少剂,还应表明相应的质量等级或减少剂称号。
关于未包装的农产品,应经过标签、标识牌、带或说明书等模式,表明产品称号、消费地、消费者或开售者称号等消息。
农产品标识上的文字应经常使用规范的中文,内容必定准确、明晰且清楚。
开售带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无机农产品等质量标记的农产品时,必定标注相应的标记和发证机构。
制止合法经常使用这些质量标记。
此外,关于畜禽及其产品,以及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还应依照关系法规启动标识。
高级农产品标签需要
1. 高级农产品的标签应蕴含商品称号、产地、重量、质量等基本消息,以及消费日期或包装日期。
2. 假设高级农产品无等级需要,标签可不表明质量等级消息。
3. 包装后的高级农产品应经过附加标签,如标识牌、标识袋或说明书等模式,标注商品称号、消费地点和消费期间等。
4. 标签上的文字应经常使用规范的中文书写,确保准确、清楚且明晰可见。
高级农产品标签需要,农产品消费记载应保留几年
1、高级农产品标签需要:高级农产品标签上至少应标示商品称号、重量、产质量量等级、产地、消费日期(或包装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消费者(或经销商)的称号等,经常使用减少剂的,还应依照规则表明减少剂的称号。
2、农产品消费记载保留期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质量量安保法》第24条规则,农产品消费企业和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应当建设农产品消费记载,农产品消费记载应当保留二年,制止伪造农产品消费记载。
一、高级农产品标签需要
2、高级农产品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未经过加工的产品。
农产品消费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买的单位或许团体开售的农产品,依照规则应当包装或许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许附加标识前方可开售。
二、农产品消费记载应保留几年
1、农产品消费记载应保留两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质量量安保法》第24条规则:农产品消费企业和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应当建设农产品消费记载,农产品消费记载应当保留二年,制止伪造农产品消费记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质量量安保法》第47条规则:农产品消费企业、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未建设或许未依照规则保留农产品消费记载的,或许伪造农产品消费记载的,责令限期矫正;逾期不矫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3、农产品消费记载,指在农产品的消费环节中,依据《农产质量量安保法》的规则,对农业投入品的经常使用,生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出现和防治,收获屠宰或许捕捞的日期等状况,启动记载并依法将记载启动保留的制度。
消费记载主体是农产品消费企业和农民专业协作经济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