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河北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根据《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行动计划》为提高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部制定了《河北省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为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真诚希望相关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好的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3日
联系人:尹爽(0311)86256915
邮箱:hbnycyhbgs@163.com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4 年 10 月 15 日
河北省推动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2024-2027)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农业强省建设,制定如下规划。
1.明确目标要求
坚持“集群发展、园区负责、大项目带动、大企业引领”,围绕“粮头、食品尾”和“农业头、产业尾”,以强化主线农产品加工企业提高加工能力,统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弥补产业发展短板,进一步扩大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持续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提高科技水平,促进加工业集聚发展。到2027年,全省农产品加工业结构更加优化,链条更加完善,融合更加深入,农民与农民的关系更加密切。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从3845家增长到5000多家,营业收入从6879.3亿元增长到85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农业总产值由2.32:1提高到2.8:1。
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加工企业加快发展
(一)提高初级加工水平,推动一批小微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各地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贴资金,开展产地初加工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不少于5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冷藏保鲜建设每年对物流园区设施进行补助,补助资金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支持一批工业企业集中度高、富农效应明显、组织推动有力的县(市、区、农垦管理区)建设以储藏保鲜、预加工为主的农产品初加工。 -冷却干燥、清洗分级。项目重点培育2000家农产品加工小微企业,推动当地初创企业、小微企业、合作社从生产向加工一体化转型。建立“规模小达标”企业培育库,支持小微农产品加工企业工艺改造、更新升级,新增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增加到300家以上。年。对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增速前10名的县(市、区)按规定给予奖励补贴,支持初加工公益性项目开发和建设的原料基地。
(二)提高精深加工水平,促进一批成长型企业发展壮大。重点培育现有产业基础好、市场潜力大的中型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企业购买专利技术、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等,重点支持500家企业转型升级。提高深加工能力。支持2024年开工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等费用)30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并在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中优先考虑。省级和国家级。
(三)加强现代企业能力建设,推动一批骨干企业成长为行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培育国家和省级加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培育名单,重点培育50家重点企业,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模式创新,向产业中高端发展产业链发展,向研发、设计、品牌营销两端延伸,向规模化、集约化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增强市场竞争力,着力打造一批国内外行业领军企业。围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开展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提升企业建设现代企业的综合能力。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协会作用,鼓励协会设立培训基金,建立企业管理者培训长效机制,为建设高素质龙头企业管理团队提供支持。
3、注重创新驱动发展,提升企业研发能力
(一)完善加工技术支撑体系。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中设立农产品加工岗位,与加工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共同建立实验站,找出技术短板,推动装备改造和产品研发。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校企、校农合作,培养专业人才,加强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牵头制定、修订农产品加工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企业。
(二)推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设立农产品加工技术专项,明确重点研发任务,支持企业通过公示等形式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对年研发投入100万元(含)以上并履行统计报告义务的成长型企业,除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外,给予一定比例的研发投入奖励和补贴,主要用于技术成果转化和装备智能化。化学转化等。在开展特色干果产业关键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的基础上,围绕中药材、精肉、旱碱麦等产业的迫切需求,积极开展争取重点研发项目和技术提升、标准化生产、装备升级、副产品综合利用。提供其他方面的支持。
(三)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建设各级农产品加工科研平台,支持龙头企业建设重点实验室,为全省提供技术研发、工艺检测、技术监测支持,实现资源共享。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对获批或引进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产业集群共建共享研发平台。统筹科研平台和企业科研力量,加快加工技术、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的集成应用,开发新分子食品、精准营养食品、休闲食品、功能食品、调味品、保健饮品等,增强市场竞争力。
四、加强示范引领,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一)支持加工园区建设。统筹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和农产品加工集群,支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完善标准厂房、冷链物流、检验检测、提升园区综合水平。推进千亿级中央厨房(熟菜)工程,以京津、雄安新区及周边大中城市地区为重点,每年支持10个农产品加工(中央厨房)园区,完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环保加工等配套设施。
(二)继续开展创新先行创造。以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化创新先锋县为重要抓手,支持先锋县整合当地主导产业,实施链条延伸、加强链条建设,鼓励县(市、区)政策制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推广、技术创新、基地升级,健全农户联系机制,并在原有资金支持的基础上,综合选择一批大加工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三)打造农产品加工凸起带。支持邢台市在政策制定、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推动龙头企业集聚,发展多种加工、仓储、流通业态,加强品牌建设,打造跨县农产品加工隆起带。支持邢台设立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基金,动员社会资本,支持农产品精深加工,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园。
五、充分发挥“链主”作用,促进加工业融合发展
(一)打造一批以加工为主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围绕主导产业,跨县布局,以农产品加工为重点打造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重点建设预冷、干燥、商品化等初加工设施,转型升级建设副产品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生产线,发展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品牌营销等,促进增值加工转化,增强产业链韧性,打造乡村产业开发平台。
(二)建设一批以加工为主导的农业产业强镇。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发挥以乡镇主导产业为重点的优势,突出加工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高加工技术,加快技术升级和新产品研发,提高产区初加工和精深加工水平,储备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立工业强镇名单,继续建设提升工业基础好、发展势头强劲的强镇。培育一批以加工为主的特色产业专业村镇。
(三)培育一批以加工企业为“链主”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等建立利益联动机制,分工协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建设共享生产设施,加强技术、品牌、金融等资源要素配置,共同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品牌产品。让农民更多分享精深加工带来的增值收益,带动当地及周边就业增收。每年扶持50个省级示范联合体。
六、强化要素保障
(一)加强招商引资。继续开展大规模农业招商,重点引进精深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中央厨房、三产融合等项目。继续召开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会,搭建农业招商平台,一批大项目集中签约实施。以京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为重点,采取平台招商、小团招商、“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招商方式,吸引央企和企业入驻。知名企业来我省投资。
(二)落实用电用地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产品初加工落实农业生产电价政策的具体办法。加强工业用地保护。各地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乡村振兴。主要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探索实施农村产业项目及其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点状供地”。
(三)优化金融服务。建立常态化的政银企保对接机制,举办项目投融资对接活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协调金融机构针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原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等重点领域开发更多特色专属金融产品。充分发挥“强龙担保”融资担保支持作用,对省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联合体建设、小微企业发展初加工、深加工成长型企业。建立农产品加工上市企业培育名单,加强培训,引导企业上市融资。
(四)加强调度监管。加强日常工作调度和监管,建立农产品加工业协调机制。加强对各地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考核,将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营业收入增速纳入年度乡村振兴战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