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加工业是一个大产业,一头连着农业、农村、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城市、市民,它连接城市和乡村,既是工业又是农业,是给农民赚钱、给吃的人带来好处的产业。农业永远是产品农业、弱农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要鼓励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促进生产、加工、物流、营销一体化。落实中央指示批示精神,抓住机遇,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是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任务。
1.充分认识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重要意义
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取得了长足进步,2016年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8.1万家,主营业务收入20万亿元,利润总额1.3万亿元。但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仍然大而不强,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产业发展转型要求和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不相适应,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刻不容缓,意义重大。
第一,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手段。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主线。总量短缺已转化为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在:产品结构不合理,一般、通用品较多,绿色、优质、品牌产品较少;产业结构不合理,种养加工脱节,优质专用原料短缺,需要大量进口;区域布局不合理,北粮南运、南菜北调成为普遍现象,不仅增加了流通成本,也加剧了资源环境压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有利于引导农民根据市场需求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有利于形成以加工需求为驱动的“种以加、养以加”种养格局,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把加工能力向主产区和优势地区聚集,优化区域布局。
二是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解决农产品卖难、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长期以来,很多地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产后贮藏保鲜、包装、分级和商品加工能力不足,大量农产品以批量方式投放市场,常常导致价格下跌、产品卖难,不仅影响农民收入增长,而且造成极大浪费。近年来,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下降,特别是玉米价格下降幅度较大。主产区农民通过发展加工业,可以延长农产品保质期,实现错峰销售、均衡上市,促进减损增收、提价增就业,最大限度地挖掘农业增收潜力。同时,发展加工业还有利于吸引资金、人才、技术回归农村,激发乡村发展活力,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打造脱贫致富新支柱。
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的必由之路。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是农业强国的重要标志。美国农业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2%,服务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20%;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超过85%,而我国只有60%;加工业与农业产值之比超过4:1,而我国只有2.2:1;玉米加工产品多达3500多种,而我国只有200多种。我国是农业大国,但还不是农业强国。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有利于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延伸,带动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和电子商务。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将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为实现农业由大到强提供强劲引擎。
二、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面临难得历史机遇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内外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加工业发展面临一系列重大机遇。
一是城镇居民消费需求快速升级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恩格尔系数的明显下降、工作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消费习惯和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方便、快捷、营养、安全的加工食品需求急剧增加,“家家户户点火、家家户户做饭冒烟”的机会成本越来越高,“送餐车”成为城市一道风景,加工业发展的空间越来越宽广。
二是工业化快速推进,为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条件。现代装备技术快速发展,广泛应用于农产品加工领域,大大提高了加工智能化、自动化、精细化水平。特别是食品“机器换人”领域发展迅速。以前只能手工制作的包子、饺子、花卷、汤圆等,如今都已实现工厂化、规模化生产,既保持了传统风味,又大大提高了效率。
三是农业规模经营快速发展,为农产品加工业奠定了坚实基础。过去,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以个体户为主,经营分散,规模小,标准化程度低,如果加工做不好,产品只能卖给别人“卖”。近年来,家庭农场、规模农户、合作社、农业企业快速成长,农产品生产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加工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提供了有利条件。
总之,当前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需求迫切,条件具备,机遇难得,是一个必须加快发展、可以加快发展的历史阶段。如果说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农民工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三大机遇,那么农产品加工则是新时期的又一大机遇。抓住了,可以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式发展;抓住了,我们与世界农业强国的差距就会越来越大。我们要像过去发展乡镇企业一样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以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的精神,再创辉煌,再攀高峰。
三、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2016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作出了系统部署,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意见》精神,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开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新局面。
在发展思路上,要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创新产业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扶持政策体系,尊重企业和农户主体地位,共同做大市场“蛋糕”;要坚持以提高农民收入和竞争力为重点,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把加工增值收入更多留给主产区和农户;要坚持以转变发展方式为引领,推动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由分散布局向集群发展转变;坚持以绿色发展为方向,强化环境、质量、安全、卫生标准,不符合标准的坚决不干;坚持以一二三产业融合为路径,围绕消费谋加工、围绕加工生产,推动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
发展目标方面,到2020年,加工业与农业产值比重提高到2.4:1,加工转化率提高到68%;到2025年,加工转化率达到75%,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幅提高,基本接近发达国家水平。要实现四个方面的转型升级,即:产业体系转型升级,构建种养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和价值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转型升级初加工和深加工,做到“加工多少就加工多少”和“精加工就精加工”;转型升级农户与加工实体关系,打造行业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转型升级市场开拓能力和品牌打造能力,打造更多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在推进工作中,要立足“农业”这个发展定位,做农民、依靠农民、为农民办事,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带动农村繁荣发展;要突出“企业”这个发展主体,让企业发挥主导作用,市场做决定,政府主要搭平台、提供服务、改善环境;要走“一体化”的发展路子,以加工业带动生产、流通、消费互联互通。我们将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要优化区域布局,大力推动重点区域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当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布局还比较分散,存在加工能力与主产区脱节、加工与上下游脱节等突出问题。要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推动“四个结合”。加工与生产结合。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引进加工企业,建设一批标准化原料基地,推动就地加工转化。加工与销售结合。顺应新的市场消费需求,在大中城市郊区推广培育一批主食、方便食品、休闲食品和净菜加工企业。加工与产业园区结合。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民创业园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把原料生产、展示、销售有机结合起来,培育一批前后贯通、上下贯通的全产业链产业集群。把加工与扶贫结合起来,通过发展加工产业,促进贫困地区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实现精准扶贫。
二要培育壮大主体,大力推进利益联动机制创新。加工业发展关键在主体,要多渠道扶持各类主体发展壮大,特别是加强龙头企业培育,鼓励工商资本投入,扶持规模农户和家庭农场。通过政府对农户的补贴量化、折股给合作社,推进“龙头企业+规模农户+合作社”联动发展模式,促进主体紧密合作。通过农村产业融合支出项目和“百县千乡万村”示范工程,支持加工业企业建设各类设施,支持他们共同进入市场,发展新产业、新业态。
三是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动农产品加工重点领域加快发展。当前,要围绕初加工、主食加工、精深加工三大领域,推动加工业发展。大力提升初加工整体水平。聚焦主导产业,重点扶持合作社。发展优质特色果蔬等园艺产品生产,对各类农产品的贮藏、烘干、包装、分级等给予补贴。大力发展主食加工。发展多样化主食产品,培育一批示范企业,发展“餐桌经济”,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供给模式。提升加工深度。目前,我国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还比较低,60%以上的加工副产品没有得到综合利用。要依靠农产品加工科技创新,组织联盟进行深加工技术装备研发和推广,打造一批龙头企业,最大限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四要加强科技支撑,大力推进关键公共技术装备研制。技术装备过度依赖进口、自主创新能力弱、科技人才匮乏,是制约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瓶颈。要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下大力气提升一些关键公共技术装备水平。在装备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强协同创新,完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加快技术装备集成示范,重点针对烘干仓储、冷链物流、副产品综合利用等薄弱环节。加强成果转化,开展全国性、区域性、专业性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推进活动,支持科技人员通过成果投资创办、主导加工企业。加强吸收引进创新,加强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学习吸收国际先进成果,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人才培养和开展加工工业人才培训,加快培养一批创新型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和技能型人才。
五要强化支持保障,大力推动政策落实。国务院《意见》提出了一系列非常有价值的政策举措,有些政策举措有实质性突破。比如,在财税方面,落实增值税抵扣政策和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农民合作社加工流通纳入农业担保体系支持范围;在金融方面,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仓储等各个环节提供多元化服务;在土地、用电政策方面,城乡建设用地要重点支持农产品初加工和加工园区建设,集体建设用地可通过参股、合资等方式设立加工企业,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政策。这些政策来之不易,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把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纳入地方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与财政、发改、土地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来源:农民日报(2017年6月29日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