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印发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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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 也就是这以下简称的《意见》, 其目的在于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能力, 还要落实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 并且要增强食用农产品消费的信心, 通过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来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

总体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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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全国统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
基本原则:
一是要坚持将政府推动跟市场引导相互结合起来, 清晰明确政府、生产经营主体以及社会化服务机构各自的职责定位, 以此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二是要坚持把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互结合起来, 做好顶层设计以及整体规划, 先开展试点, 再分步进行推广应用;三是要坚持农业部门主导与部门协作相互结合起来, 构建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的衔接机制, 加强跟有关部门的协作, 保障追溯体系全程处于可控状态、运转高效。
主要目标:
针对苹果、茶叶、猪肉、生鲜乳、大菱鲆等几类农产品, 统一开展追溯试点, 之后逐步扩大追溯范围, 力争在“十三五”末期, 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以及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达成可追溯, 使品牌影响力渐渐扩大, 让生产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意识显著增强, 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全面统筹规划,实现整体推进
建立追溯管理运行制度。
《意見》提議, 搭建全國統一的溯源管理信息平臺, 頒布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溯源管理法子, 廓清溯源要求, 統一溯源標識, 規範溯源流程, 健全管理準則。
搭建信息化追溯平台
搭建信息化追溯平台,采集信息,逐步实现农产品可追溯。
制定追溯管理技术标准
依循“共性先立、急用先行”的原则, 着手制定追溯管理技术标准, 加速农产品标准的制定工作, 并统一构建出追溯标准体系,达成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统一追溯模式、统一业务流程、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信息采集”。
开展追溯管理试点应用
这一国家平台, 会在2017年上线, 那个时候, 会挑选部分基础条件不错的省份, 去开展区域试运行, 依据试运行呈现的情况, 进而进一步完善国家平台的业务功能, 以及操作流程。

推动多方参与,规范实施要求
强化农业部门追溯管理职责

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制度。
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 要依照国家平台的实施要求, 配备必备的追溯装备, 积极运用移动互联这类便捷化的技术手段, 去实施农产品扫码或者验卡交易, 如实采集追溯信息, 达成信息流与实物流同步运转。
发挥社会化服务作用
先是在国家统筹给予的指导之下主动进行发挥, 创新性开创市场机制, 以一种有序的状态去引导社会里的各方力量以及资本奔赴追溯体系方面的建设之路。

加强监督管理,拓展追溯功能
加强追溯监督检查
农业部门需强化追溯信息在线进行监控, 还要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进一步加强监督, 从而助推各方责任得以推进落实, 对于那些不履行追溯义务、填报信息并非真实的生产经营主体, 加大惩戒的力度。
发挥追溯功能作用
加强国家平台功能的应用, 积极去开展农产品全程的追溯管理, 强化线上的监控以及线下的这一监管, 快速地追查责任的主体还有那产品流动的走向, 包括监管检测等方面的追溯信息, 凭借以上措施提升综合的监管效能, 进而落实相应责任。
提升智慧监管能力
创设一种管理机制, 这种机制是“凭借数据来阐述观点、依靠数据去实施管理、依循数据展开决策”, 进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朝着精准化以及可视化的方向发展。

强化保障措施,夯实工作基础
健全工作体系
依据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而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队伍, 或者借助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职能的事业单位来完成此项工作, 进而落实各方职责, 还要积极去争取工作经费以及保障条件。
完善法律制度
尽快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进程加速, 全面援用国外立法经验, 促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迈向法治化, 给予追溯管理法律支撑, 以此成为追溯管理的法律依据。
加强政策扶持
推行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 加速追溯管理基础设施的构建进程, 完备生产经营主体、检测机构企及基层监管机构的追溯装备状况。
强化社会共治
深度推进关于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的宣传贯彻活动, 普及追溯知识, 传播追溯理念, 提升企业自身的自律意识以及责任意识, 提高公众针对于可追溯产品的认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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