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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监管总局起草直播电商食品安全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5-08-21 23:01:0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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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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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网站北京8月1日电(记者 邵蓝洁)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部工作人员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为切实履行直播平台上的食品销售安全责任,对网络直播销售食品的活动进行规范化管理,保障广大购物者与销售者的正当权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网络直播销售食品落实安全责任监管办法(草案)》。该草案现向公众征询意见,反馈截止日定于2025年8月31日。

该《规定》由总则部分,主体责任部分,监督管理部分,法律责任部分以及附则部分组成,共计二十五条内容。

《规定》界定了参与食品售卖的直播间管理者必须合法获取食品经营许可或完成备案登记。直播购物平台上的商家需要核实从事食品交易直播间管理者的经营许可文件、注册或备案证明等文件;对于销售自家种植的食用农产品的个人,商家应核查其身份识别码、居住地、联络方式等资料,并建立相关记录档案。

《规定》界定了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与直播营销人员的职责划分,规定直播间运营者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需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担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和食品销售记录的管理职责,构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相关数据信息真实且无遗漏;同时要求直播营销人员必须如实、精确、完整地说明食品情况,禁止做出任何欺骗或误导购买者的行为。

《规定》明确了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各项措施,设有便捷的举报投诉途径供消费者使用,规定了相关责任方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要求平台运营方在特定情况下先行赔付。

另外,《规定》也详细说明了直播网站平台上的商家在创建记录、学习指导、资料留存公开等层面的义务。加大了管控力度,界定了直播网络食品交易的属地管理、联合治理、检查核查、信誉评价等细节。《规定》指出,市场监督机构需要把网络直播售卖的食品编入每年的检测安排,执行检查取样和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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