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绕锚定农业农村达到现代化, 扎实推展乡村全面实现振兴, 作出系统的部署,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明确表示, 必须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 加快对农业农村存在的短板进行补充, 为“十五五”时期建设农业强国筑牢坚实的基础。作为年度“三农”工作纲领性的文件,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释放出,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提升农产品供给体系韧性的鲜明政策信号。相较去年那种“完善农产品贸易与生产协调机制”的说法, 今年文件明确表述为“促进农产品贸易和生产相协调”, 这是从机制完善转变为行动推进, 体现出政策思路有了进一步的深化, 在新的发展阶段, 完善农产品贸易调控机制, 要在更高水平开放条件下达成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平衡, 这已然成为提升国家农业治理能力的重要着力点。
当下, 伴随我国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粮食产量稳定于较高水准, 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极大提升, 农业发展的战略重点正从仅仅强调量的增长转变为质的提升。文件在持续部署稳定粮油生产、提升产能之际, 明确提出推进农产品进口多元化, 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 支持扩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出口, 且积极参与国际粮农治理。此一系列部署所蕴含的政策逻辑是这样的, 在开放的情形之下, 强化全球资源配置的能力, 提高农业经济价值转化的效率, 凭借更高质量的发展稳固安全的根基。
但同样需要明白, 当下全球农产品市场的不确定性明显提高, 贸易环境的变动和气候冲击等风险相互交织、重叠, 粮食安全遭遇新的外部挑战。在这样的情形之下, 促使进口多元化等贸易体制机制得以构建, 对上述战略目标的达成有帮助, 能提供坚实的保障。所以贸易调控不再仅是短期市场的管理手段, 成为了粮食安全战略体系关键的组成部分。
核心在于搭建起生产、储备以及贸易共同发挥作用的制度架构,以此来完善贸易调控机制。粮食安全从根本性质上来说属于系统工程, 一方面需要不断提高国内生产能力, 另一方面要借助政策手段来增大供给弹性。当国内供给变得紧张之时, 科学进行进口安排可有效稳固市场预期;供给宽松之际, 合理把控节奏对防止价格波动、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有益。这种协同机制所谋求的并非单纯扩大或者缩减进口, 而是经由强化储备体系与贸易政策实现对接, 于开放环境下构建起更为稳固的安全保障体系。
面对国际供应链重构的趋势, 构建进口格局, 这个格局来源要更加多元, 结构要更加均衡, 如此一来, 就不但能够降低对单一市场的依赖, 而且还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全球农产品体系里的议价能力, 以及提升在该体系中的回旋空间。这既是底线思维的体现。这同时也是开放战略应有的意义所在。

高水平开放并非意味着要弱化调控, 而是要求在制度框架范围之内达成更精准的政策协同。文件与此同时又强调去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提高综合竞争力, 凭借产业韧性来支撑更高层次的那种国际合作。贸易调控蕴含的目标, 恰恰是在扩大开放这个过程当中筑牢安全边界, 从而让我国农产品供给体系不但充满那种活力, 而且还具备能够抵御风险的能力。
粮食安全, 其体现并非仅在于“供给是否充足”这一方面, 还在于“市场是否稳定”这一要点。文中提出要强化价格、补贴、保险等政策之间的协同, 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稳定的价格预期, 它直接关联着农业生产决策, 而贸易调控和市场稳定存在着内在一致性。加强市场监测预警, 提升对大宗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研判能力, 推动贸易政策与市场调控朝着相同方向发力, 对此有助于防止市场出现大幅起伏从而冲击产业发展, 进而夯实粮食安全的经济基础以及社会基础。
今年的政策部署, 算得上是关乎“十五五”开局之年的纲领性文件, 其更加着重于长远制度建设。关于完善农产品贸易调控机制, 并非是用来应对短期波动的权宜性质的策略, 而是针对农业现代化所做出的战略性布置安排。展望未来, 理应更进一步强化跨部门间的协同力度, 提升贸易、产业以及市场各个方面政策的统筹水准, 促使形成更为成熟且定型的粮食安全治理体系。
总的来说, 于开放之际去提升调控能力, 于调控之时来拓展开放空间, 这是我国农业朝着更高发展阶段前行的必然要做的选择。继续不断完善贸易调控机制, 更妥善地统筹开放与粮食安全, 必定会为稳固端牢中国饭碗, 去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给予尤为更加坚实的战略支撑。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