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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回应加大有机农产品补贴力度建议,积极争取扶持政策
    发布时间:2025-08-27 10:05:37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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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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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农业农村部针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增强有机农产品扶持措施的提案,公布了相关回应内容。《回应》说明,在过渡阶段的有机生产,企业既要承担有机生产带来的高额费用,又暂时无法获得有机品牌的收益。现阶段,国家层面尚未出台针对过渡期有机生产的专项补贴方案。农业部门会主动寻求财政方面给予有机生产过渡阶段更多的支持,希望财政能够增设相关政策帮助。

关于对转换期的有机生产给予补贴

二零一七年岁末,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革新体制体制促进农业生态发展的若干看法》,这为培育生态无公害农业提供了核心准则。

农业农村部透露,旨在帮助各地培育生态无公害农业产业,国家财政在扩大经营体量、突出特色农产品、扶持集体组织和运用税收减免等多个层面,推出一连串扶持手段,旨在推动新型农业生产力量成长,实现农业产出提升和村民收入增加。中央财政加大了对绿色有机农业的金融扶持,重点帮扶从事有机种植、养殖及林业生产的现代农业实体,这些主体可从中央财政获取补贴,覆盖作物、畜禽、林木等三大领域共十五种有机产品,申请时需遵循相关规范。此外,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将绿色有机农业列为提升农业发展水平的关键举措。

为了促进生态农业产品的快速进步,各级政府纷纷制定促进绿色食品、生态农业产品进步的扶持措施。内蒙古、广西、宁夏等地区已将有机农业生产纳入地方品牌农业发展蓝图,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上海、重庆等地方政府为有机农业项目提供认证费用和环境检测费用的财政支持;海南省相关部门针对品牌农业推出扶持措施,对首个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给予三十万元奖励。

关于对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环节的税收给予优惠

过去一年里,国家不断降低增值税的征收比例,农产品的税率从十三个百分点调整到九个百分点,减少了四个百分点,降幅达到百分之三十,深加工的农业产品税率也从十七个百分点降到十三个百分点,降低了四个百分点,降幅为百分之二十三,这切实减轻了与农业相关的纳税人的税负。农业企业开展作物新品种研发、树木栽培管理、林产品收获、农产品基础加工等涉农涉林涉牧涉渔活动获取的收益,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

二零一九年一月九日,政府推行了针对小规模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显著提升了小型微利公司获得税收优惠的条件,并且强化了所得税方面的照顾。对于年收入不超过十万元的小企业,其应缴税款按原标准的百分之二十五计算,而对于年收入介于十万元到三十万元之间的企业,其应缴税款则按原标准的百分之五十计算,这样一来,这些企业的实际税负分别降低到了百分之五和百分之十。符合有机农产品种植、制作及贩卖条件的公司,依照相关规范,能够获得农业项目税收减免和小微企业普遍减税的优惠。

农业部门透露会主动联合财政等机构继续抓好税收减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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