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有时需要向农民购买农产品,随后加工再对外销售,这种业务模式下,企业进项税额的计算成为一个难题。

从农民手里收购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怎么计算?
一般纳税人企业向农民购买农产品,依据农产品销售发票上标明的数额,再乘以税率,来确定进项税额的数额。对于一般纳税人企业,计算农产品进项税额所用的税率是百分之九。而且,与农产品有关的票据,既可能是农户提供的农产品销售票据,也可能是一般纳税人企业发出的农产品购买票据。
举例说明:
虎虎企业,向农民那里购置了一些农产品,因为农民那边开不出票据,虎虎企业就代为开出了农产品购买凭证,该凭证上填写的数额为六万六千。
在这样的情况下,虎虎公司根据开具的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66000*9%=5940。

农产品抵扣进项,存在的情况有哪些?
纳税人可以取得一般纳税人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既能向农业生产者采购农产品,也能够向普通纳税人买入农产品。
企业若从一般纳税人处购入农产品,便能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票据。此时,企业可依据该票据上标明的税额,直接实施抵扣操作。
企业一旦领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凭证,就应当按照这种方法来处置。
纳税人可以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在买入农产品时,伙伴可以是普通纳税人,也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
对方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就能够获得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情况下,一般纳税人依据增值税发票上标明的不含税金额,再乘以9%的税率,来计算企业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
纳税人可以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当前情形,前文案例阐释详尽。此处无需重复说明,但有一点须留意,即此环节仅核算了购买农产品环节,所能抵扣的进项税额。
另外,农产品销售票据与农产品购置票据均属于无需缴税的增值税普通票据,此类票据上不列明税款金额,因此通常纳税人企业在进行抵扣操作时,是采用计算抵扣的方法,而非选择认证的途径。

农产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按照10%抵扣?
一般纳税人买入农产品,要是之后售卖货物时,增值税比率是九成或六成,那么用来抵扣的比率就肯定是九成,这个道理毫无疑问。
然而,存在一种特殊情形,即公司买入农产品再转售产品时,适用13%的税率,这种情形下,公司若仍以9%的税率核算进项税额,则显得不太划算。
针对这些公司,法律给予特殊政策,若其以9%为基数进行扣除,则能额外增加1%的扣除额度,合计扣除比例达到10%。不过,这1%并非在购买阶段就能直接抵减,而是必须等到公司运用农产品进行生产活动时方可应用。
这里要留意的是,只有纳税人买来的农产品全部用于制造13%的货物,才能够用10%来抵扣税款。假如这部分没有单独计算,就无法按照10%来抵扣,只能按9%的税率来抵扣。

普通发票若由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公司能否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产品,若获得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增值税票据,那么这种情形下,无法依照9%的比率来抵扣进项税金。
企业方面觉得九个百分点的代价相当可观,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若要买小规模纳税人家的农产品,就必须得让他们开具新的税务凭证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