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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轮关税战中中国与东盟农产品贸易情况受关注,势头良好
    发布时间:2025-05-19 09:02:58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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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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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轮关税冲突中,我国与美、巴等国家在农产品贸易领域因关税调整而受到广泛关注。然而,实际上,自2017年起至今,我国在农产品贸易方面最主要的合作伙伴始终是东盟

4月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季度经济数据例行发布会上,对进出口状况进行了阐述,并揭示了我国与东盟在农业合作方面持续保持积极进展的消息。

今年第一季度数据显示,我国从东盟国家进口的农产品总额达到了526.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13.8%;与此同时,我国向东盟国家出口的农产品总额为379.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1.4%。

从2024年的整体情况分析,海关数据显示,我国与东盟国家在农产品贸易领域的总成交额达到了575.1亿美元,这一数字占据了农产品贸易总量的18.1%。具体来看,出口额为227.8亿美元,这一比例达到了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2.1%;而进口额为347.3亿美元,这一比例占到了农产品进口总额的16.1%。此外,这一贸易领域还呈现出119.6亿美元的逆差状况。

与以往不同,2024年中美两国在农产品领域的贸易总额达到了398.7亿美元,这一数字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2%,并占据了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12.5%比重;巴西作为我国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农产品的首要供应国,其进口额高达525.7亿美元。然而,在同年的一月至九月间,我国对巴西的农产品出口额却不足5亿美元。

仅从农产品进口的统计数据来看,东盟对我国的出口量不及巴西。然而,东盟连续八年成为中国农产品贸易的首要合作伙伴,这主要是因为双方各自的优势农产品能够满足对方多样化的需求,形成了相互补充的贸易格局。

以我国向东盟出口的农产品为参照:我国在东盟市场的优势农产品涵盖了蔬菜、食用菌、水产品、海鲜以及酒类等多种品类。在此基础上,近几年来,水果、糖类、饲料等农产品的出口金额也呈现出上升趋势。福建省作为我国向东盟出口农产品的最大省份,其出口额达到了42.9亿美元;紧随其后的是山东省,出口额为39.4亿美元;位居第三的是广东省,出口额为24.8亿美元。

以广东为例,该省的食品进出口企业实际上是我国典型的传统食品农产品出口商。自20世纪50年代起,它们始终致力于各种调味品的出口业务,产品已遍布全球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然,若考虑到生鲜农产品对运输和储存条件的高标准要求,以及其最佳食用期限和消费习惯等因素,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主要目的地,长期以来始终是周边地区。

东盟国家对中国农产品的出口中,人们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水果和粮食领域,但实际上,这两个类别之间也存在着一些微妙的区别。

我国粮食产量稳定,自给率较高,因此粮食进口并非主要支柱。2024年,我国从东盟进口粮食金额为8.9亿美元,较上年下降35.4%,仅占东盟农产品进口总额的2.6%。具体来看,稻谷和大米进口额为8.2亿美元,同比下降33.8%;玉米进口额为0.78亿美元,同比下降49.1%。

以水果为例,2024年我国的进口总额达到了177.46亿美元,这一数字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25%;同时,水果的进口总量也攀升至了768.71万吨。从整体金额的视角来看,位列前茅的水果种类分别是榴莲、樱桃、香蕉、山竹以及猕猴桃,这些品类共同占据了我国水果进口总金额的72.2%。以榴莲为例,我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包括泰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或地区。

其次,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农产品贸易进出口量维持了稳定态势,这一现象得益于双方经贸往来持续向好的发展势头。

依据2008年12月正式启用的《东盟宪章》,东盟成员国包括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以及越南。这些国家的总面积约为449万平方公里,截至2024年10月,其总人口数量约为6.717亿。

2011年11月,东盟正式发布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倡议。到了2020年11月,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东盟的十个成员国在内的国家,共同签署了RCEP协定。随后,在2022年1月1日,这一协定正式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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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看,在2024年,我国水果及其加工品进口的前十大来源地依次是泰国、智利、越南、新西兰、菲律宾、秘鲁、印度尼西亚、柬埔寨、澳大利亚以及马来西亚,这些国家/地区的进口总额占据了我国此类产品进口总量的92.15%。

在水果进口关税方面,现阶段我国对进口水果的最惠国待遇税率保持在7%到30%的区间。对于已与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和地区,如东盟、智利、新西兰等,他们通过降税措施已实现了零关税。而对于尚未签订自贸协定的国家,我们还可以通过争取“暂定税率”的方式来减少关税负担。

第三,除了周边国家和地区,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合作伙伴正日益增多,贸易范围已覆盖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它们正在成为我国农产品贸易版图中的新兴增长点。

从2014年到2023年,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年度逆差平均每年以11.7%的速度增长,而在此期间,农产品进口的平均年增长率是7.6%,出口的平均年增长率则为3.7%。特别在2022年和2023年,我国农产品贸易的年度逆差均超过了1300亿美元的大关。

自2001年踏入世贸组织的大门,我国便开始频繁自主下调进口关税,这一举措至今未曾间断。在这期间,我国农产品的平均税率仅为全球农产品平均关税的四分之一左右。

至2024年上半年,我国已同29个国家及地区达成22项自由贸易协定,涉及零关税产品数量超过90%。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与东盟国家签订的协定,巴西、阿根廷以及厄瓜多尔等我国农产品进口的新兴来源国,实际上均属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海关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贸易总金额高达1901.2亿美元,这一数字已占据了我国农产品贸易总额的59.8%。具体来看,出口额为496.3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5.2%,在农产品出口总额中占比达48.2%;而进口额为1404.9亿美元,占据了我国农产品进口总额的65.3%。此外,贸易逆差达到了908.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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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产品进口量的提升,我国自产的水果凭借其优良的品质和亲民的价格,逐渐成为周边国家出口的主要农产品之一。在四月初,当地枇杷新鲜上市之际,攀枝花市一家同时经营国产和进口水果的店铺便映入眼帘。摄影:焦建。

一系列政策框架正逐渐成为推动双边贸易向均衡态势发展的重要支撑。以4月15日中越联合声明为例,两国一致同意充分运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ACFTA)的效应。我们热烈欢迎双方就辣椒、百香果、毛燕以及食用燕窝、米糠等产品的输华议定书达成共识。同时,我国正积极推动越南柑橘类水果和植物源性中药材等农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相关程序。越方将加快推进自中国进口鲟鱼。

业界普遍认同,得益于关税降低与自贸协定的多重利好,尤其是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往来的日益紧密,我国将大量增加从这些共建国家进口的水果、饲料、油脂油料以及肉类等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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