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山东省2018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在完成项目申报前期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可自主提出申请,其所在镇街负责审核,并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进行审批。对于符合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建设条件(包括土地使用证明、土地租赁合同以及所在镇街近期内无拆迁计划的证明)的合作社或家庭农场,将作为补助对象进行确定,具体名单和建设内容如下所述:
菏泽市定陶区的茗嘉兴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拥有设施:一座容量达200吨的组装式冷藏设施,以及一座能够批量处理、配备热泵控温控湿功能的热风烘干房,每批处理量为一吨。
2、菏泽市定陶区恒迈家庭农场:1座200吨组装式冷藏库;
3、菏泽市定陶区宏轩阁家庭农场:1座200吨组装式冷藏库;
4、定陶双甜山药种植专业合作社:2座200吨组装式冷藏库;
菏泽市定陶区的农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拥有一座容量达到200吨的组装式冷藏设施。
菏泽市定陶区的东壮金银花家庭农场拥有设施齐全,包括一座容量达200吨的组装式冷藏库,以及一座能够批量处理、每批次1吨的、采用热泵技术的控温控湿式热风烘干房。
菏泽市定陶区的志刚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拥有一座容量达200吨的组装式冷藏设施。
菏泽市定陶区的友情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拥有一座容量达200吨的组装式冷藏设施。
9、菏泽市定陶区丽菊家庭农场:1座200吨组装式冷藏库;
特此公告,公示期限为五日,自2019年7月12日开始,至2019年7月16日结束。若对公示内容持有不同意见,请在2019年7月16日之前,将书面意见提交至定陶区农业农村局产业办公室。
联系人:郭建
电话:15865077652
菏泽市定陶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