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秋分,也是中国农民第七个丰收节。
财务经理王先生就职于一家蔬菜种植、加工、零售企业,近日,他向深水小卫咨询了惠农税收优惠政策。本期,深水小卫就来为您讲解惠农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农业经营主体涉税问题!
金融之王
2023年我们主要种植小麦,收入200万元,种植茶叶,收入100万元,这部分有企业所得税减免吗?
当然!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可享受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按照相关规定,2023年小麦收入全免,茶叶收入减半征收。贵公司全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00*25%/2=12.5万元。
小微企业纳税申报
尖端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粮谷、薯类、油料、豆类、棉、麻、糖、果、坚果等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选育;(3)中药材种植;(4)林木栽培与种植;(5)畜禽养殖;(6)林产品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作业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项目;(8)远洋捕捞。
对下列企业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叶和其他饮料作物、香料作物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金融之王
那太好了,但是我们的小麦是加工后卖的,有一部分是代加工的,我们也能享受优惠吗?
关于加工销售问题,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其中小麦初加工需要经过清理、调配、磨粉、筛分、分级、包装等简单加工制成的小麦粉及各类专用粉,所以贵公司可以享受。
关于委托加工问题,如果你公司按照委托合同,受托开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规定的农产品范围内的农产品初加工服务,所收取的加工费可以作为农产品初加工免税项目。
农产品初加工是指《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和《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的补充通知》中列出的种植业、畜牧业和渔业的初加工产品。从种植业角度包括粮食初加工、林产品初加工、园艺植物初加工、油料植物初加工、糖料植物初加工、茶叶初加工、药用植物初加工、纤维植物初加工。
金融之王
如果我们公司收购农产品然后直接销售,能享受优惠吗?
企业购进农产品并直接销售的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不能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税收优惠政策。
如果企业收购农产品进行种植、养殖、销售,能享受优惠吗?
企业将购进的农、林、牧、渔产品在自有或租用场地上育肥、饲养,随后种植或饲养,经过一定生长周期后其生物形态发生变化,并且没有因该环节对农产品的加工而显著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的,可视为农产品种植、养殖项目,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原来如此,我们公司除了种庄稼,还委托村里的农民养鸡,不知道这种“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能不能享受优惠呢?
目前部分公司采取“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从事畜禽养殖,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种苗、饲料、兽药和疫苗等(所有权仍归公司),农户将畜禽饲养成成品后送交公司回收。
小微企业纳税申报
鉴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不直接从事畜禽养殖,而是委托农户饲养,并承担市场、管理、采购、销售等经营责任,承担大部分经营管理风险,公司与农户属于劳务外包关系,因此,此类以“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农产品初加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试行)(2008年版)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蔬菜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6.《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初加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产品初加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
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号)
撰稿人:龚开英
出品人:赵美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