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结论是, 可不可以进行抵扣, 并非依据发票票面来判断, 而是仅仅看【用途、计税方式、纳税人身份、凭证状态】。
一、用途不一样(最常见)
同样一张食材/酒水专票:
1. 用于生产原料、门店销售→正常抵扣进项;
用于员工食堂的伙食, 也就是集体福利方面的, 用于招待客户即业务招待方面的, 这些都不可以进行抵扣, 要是已经勾选了的, 那就需要做进项转出。
作补充说明, 固定资产存在混用的例外情况, 即设备既用于生产, 又用于食堂使用, 这种情况下专用发票可进行全额抵扣, 然而专用于福利的则不能抵扣。
同样住宿费专票:
- 员工外勤出差→可抵扣;
- 客户住宿、团建住宿→福利/招待,不能抵扣。
同样运输专票:
- 原材料进货运费→抵扣;
- 福利物资配送运费→不能抵扣。
二、企业计税方式不同
同一张采购专票:
1. 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合规进项正常抵扣;
2. 小规模纳税人的项目,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的项目, 其进项税额一律不可以进行抵扣, 价税合计的金额要计入成本。
例:建筑老项目简易计税,材料专票全额不能抵扣。

三、免税项目耗用进项不能抵
同一张原材料发票:
- 生产应税商品:抵扣;
生产那种免税的产品, 像是自己生产的农产品, 还有避孕药品, 其进项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 要是没办法划分清楚的话, 就依据销售额的比例来转出进项。
四、发票与凭证合规度不同
1. 发票信息完整、抬头税号无误、勾选正常→抵扣;
2. 发票出现作废或者红冲的情况, 以及存在失控发票、异常抵扣凭证, 还有开票方走逃的状况, 就会导致不能进行抵扣, 需要做进项转出。
3. 以下情况不能抵扣, 备注栏不合规, 建筑方面备注缺失, 运输方面备注缺失, 不动产方面备注缺失。
五、特定服务法定不能抵扣(票面再正规也不行)
餐饮费用, 贷款利息以及手续费这两项, 娱乐消费支出, 居民日常服务开销, 就算是取得了专用发票, 政策明确文字规定是不允许进行抵扣的。
只有因公出差机票、车票(实名客运)专票/电子票可以抵扣。
六、非正常损失对应进项转出
同批次货物专票:
- 正常入库领用→抵扣;
对于因管理不善而出现被盗情况、发生霉变现象、遭受被罚没收情形的, 所对应的进项必须要予以转出, 是不可以进行抵扣的;而若是自然损耗的话则不用进行转出。
七、实务一句话总结
专用发票等同于具备抵扣资格, 然而并不等同于能获得抵扣结果;进入了应税经营的链条, 就可以进行抵扣, 退出增值税链条的情况(像是福利、免税、采用简易征收方式、存在损失等), 则不能进行抵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