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见习记者 王宇翔
“我前往饭店去进餐,目的在于享用新鲜的菜品,倘若呈上预制菜,倒不如自行于网上购置一些”,“能够接纳预制菜,然而你必须清晰地告知我这属于预制菜,即便食用也要吃得清清楚楚”,“哪些菜品是预制菜,哪些并非预制菜,在菜单之上应当予以标明,以便让消费者自行抉择”……
近日,《法治日报》记者进行走访,走访的地点是北京连同天津等地,走访的对象是十多家餐饮店,多位在此用餐的消费者表示了这样的说法,诸多餐饮店之中有不少疑似使用预制菜,却是仅有一家店明确表示使用了预制菜,并加以明示。
有受访专家觉得,预制菜是食品工业化所产生的,它的迅速发展体现了市场效率方面的需求,然而与此同时,它也造成了食品安全以及消费者知情权方面的挑战,所以公开预制菜的信息是极为必要的。
餐厅是否用预制菜
消费者对此不知情
9月13日晚上,记者去到一家处在北京朝阳的快餐店用餐,当时正是晚饭的高峰时期,用餐的客人数量众多,并且在前面还有几十桌客人正在排队,店内设有明厨明灶,厨房内部的灶台是电灶,一排有8个 。
购物下单之际,记者向店内服务员打听,香辣鱿鱼这道菜可不可以不添加辣味,服务员作出回应表示,这道菜的酱汁都是预先调配好的,没办法免除辣味。
下了订单之后,记者去到小料台的旁边,借助窗口对厨房的工作情形展开观察。能够看到,有一个放置着鱿鱼的小锅被放置在了灶台上,进行了大约一分钟的翻炒操作之后,添加了一包调制完成的袋装酱汁,接着又进行了大概20秒的翻炒,一道菜肴便制作完成了。
记者算了下,从下单到上菜,仅用时3分钟。
“进行提前配好操作的是鱿鱼,是通过中央厨房来完成的。”店里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告知说。记者有所看到,店里存在贴着“小灶现炒”这样的宣传标语的情况,然而却并没有标注是否属于预制菜方面的提示 。
9月14日 ,中午1点多 ,记者来到北京的朝阳 ,来到另一家快餐店就餐 ,店里显著位置张贴着 ,菜品加工等级划分的公示牌 ,其中一共有三种 ,不同的颜色 ,绿色代表餐厅现做 ,黄色代表半预制 ,这种半预制是指部分原料在自有中央厨房处 ,或者供应商处 ,经过漂烫过油卤制等工序 ,预制成半成品 ,通过冷链物流到达餐厅 ,在餐厅现场烹饪出品 ,红色代表复热预制 ,这种复热预制是指原料在自有中央厨房处烧制成熟品 ,经过冷链物流 ,在餐厅完成复热出品 。
在门店的自选台上,有各式各样的菜,这些菜被放置在盘里,并且菜名后面标注了不同颜色的圆圈 。
记者点了一份糖醋排骨,这份糖醋排骨在该门店属于半预制菜,中央厨房先将其做好,做好后市面到店后,需加水放到专门用于加热的设备里进行加热,加热完成后便可出锅了,工作人员十分大方地如此说道。
这是记者近日于北京、天津走访的10多家餐饮店之中,唯一一家明确表示使用了预制菜的商家,多个商家疑似使用预制菜,出餐速度一个赛过一个快,有的从下单到出餐两分钟左右便完成了,只是都未明确表明是否使用了预制菜。
在店里用餐的多位消费者,向记者表示,自己关注到了这几天,罗永浩与西贝关于是否使用预制菜的争论,饭店是否使用预制菜,还真不清楚,但有必要和消费者说清楚,只要能确保安全,可以使用预制菜,但价格上不应该当新鲜菜来卖。
消费者李女士,来自天津 ,她说 ,自己带孩子外出吃饭 ,为了让孩子吃得新鲜 ,为了让孩子吃得营养 ,为了让孩子吃得健康 ,经常点一些餐厅推出的儿童餐 ,有些儿童餐价格比成人餐高出不少 ,“最近看到报道说一些儿童餐使用了预制菜 ,感觉自己受骗了” 。
对于此情况,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丽红律师表明,预制菜作为食品工业化所产生的事物,它的迅速发展体现出市场效率方面的需求,从法律层面来看,预制菜并非存在所谓“原罪”,只是鉴于其生产链条较为长,添加剂使用数量较多,加工环节具备隐蔽等特性,极其容易致使信息出现不对称 。
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孙宝国,中国工程院院士孙宝国,曾公开表示,发展预制菜产业,是我国居民消费升级的有力体现,是食品加工业不断做大做强的有力体现,是三产融合的有力支撑,是推动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是农业持续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已成为各地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已成为各地助力农产品深加工的重要抓手,已成为各地减少资源浪费的重要抓手,已成为各地培育新增长极的重要抓手。
界定存在模糊之处
与消费认知有差异
2024年3月21日,有六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此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其中明确指出,预制菜也被称作预制菜肴,它是以一种或者多种食用农产品以及其制品作为原料,既可能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也可能不使用,并且不添加防腐剂,其经过工业化预加工,像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这些方式制成,既可能配以调味料包,也可能不配以,它需要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以及销售条件,在加热或者熟制之后才能够食用,是预包装菜肴。
既然有相关标准,为何预制菜仍引发诸多争议?
参与受访的专家觉得,主要缘由存在于两个方面,其一,处于部分消费者的认知当中,预制菜的概念以及范围比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要大,其二,消费者对于商家运用预制菜的知情权未被满足 。
“在商家眼里,中央厨房提前做好的预包装食品,在门店进行简单加工的不算预制菜,”“但在我们眼里,这些都是提前做好的产品,非现做的、没有‘锅气’的就是预制菜。”采访中,有不少消费者向记者表示 。
王先生,来自天津市,几年之前,常常点叫外卖,然而如今,他对此极为抗拒,倘若一定要外出就餐,那么只会前往那些设有原材料展示的店铺去用餐 。“我观看了最近两年的新闻报道,其中披露了许多外卖商家,使用批发价仅仅两三元一包甚至过期的料理包,我感觉好多预制菜,已然放置了很长时间,食用起来不健康,并且没有营养。”
张先生,北京市民,称,他,对,预制菜,并无,太多,偏见,然而,有些,商家,打着,“现炒现卖”,幌子,以,预制,代替,现做,价格,甚至,比,现炒,还,贵,这,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到,外面,花,这钱,不如,自己,买,份,料理包,回家,操作,
马丽红讲,于实际执行期间,行业之内针对一些边缘情形的界定或许依旧存有模糊的地方,举例来说 ,连锁企业中央厨房预先配好的菜,以及一些饭店自己制作的预备菜,前者不在《通知》所规定的预制菜范畴之内,然而在很多消费者看来它就是预制菜,后者依照《通知》有些属于预制菜,只是大多数消费者并不如此觉得,而且二者在安全风险、监管要求方面差异明显,建议借助立法对其进一步予以明确 。
强制公开详细信息
建立国家溯源平台
在采访期间,多数消费者讲出,从本质层面而言,他们并不抵触和拒绝预制菜,那些具备方便安全、物美价廉特点的预制菜,在许多情形下,更能够契合普通老百姓的即食需求,“他们真正厌恶的是部分餐厅暗自使用预制菜,或者明明是预制菜却非要宣称自己是现炒现卖,并且在价格方面极其不合理”。
按照公开的报道情况,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所主导的《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已经通过了专家的审查,马上就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相关意见;《通知》提出要求,要大力去推广餐饮环节当中使用预制菜进行明示的做法,以此来保障消费者所拥有的知情权以及选择权。
马丽红认为,当下虽对食品标注基本信息有要求,然而预制菜的添加剂使用这一关键细节常被忽视,预制菜的复热工艺这一关键细节常被忽视,预制菜的营养含量等这类关键细节也常被忽视,需要借助专项立法以及技术手段来强化公开,建议分步骤予以推进。
从法律层面上来考量,增添设置“预制菜标识义务”这一规定,以强制性方式要求,在外包装之上以及菜单之中注明标记“预制菜”这样的字样,并且还要详尽地公开示明添加剂、过敏原、营养成分以及复热要求,。
在平台建设方面,由市场监管部门带头,去建立全国统一的预制菜信息追溯电子平台,借助物联网、大数据技术,来构建全国统一或者区域协同的预制菜信息追溯平台,企业要把原料采购、加工过程、检测报告等信息实时录入,消费者凭借扫码等方式能够便捷查询,并且接入企业信用系统,将违规者公开曝光。
增强社会共同治理,激励第三方组织展开预制菜等级评定,借助消费者协会监管商家公示举动,构建“法律强制+技术赋能+社会监督”的立体架构。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段威提议,为保障实施成效,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常态化抽检,针对虚假标注、隐瞒信息的行为施行高额罚款甚至实施市场禁入,构建行业信用档案以及认证机制,对守信合规的企业予以正向激励,营造“有责必担、失信必惩”的市场环境。
段威说,国家层面正在制定牵扯到预制菜的规定,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试点推行“预制菜溯源码”制度,这项制度要求企业录入产品相关信息,行业协会等这样的自律性组织也在积极行动起来,去规范行业内的经营行为,以此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