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7 每日一税】
纳税人取得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进项税额计算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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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近期,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的相关政策通知》(编号财税〔2017〕37号),众多税务领域的专家对该文件进行了深入解读,个人亦从中获得了不少启发。现计划通过一系列短文,结合实际应用来展开讨论。鉴于个人能力有限,如有不妥之处,恳请各位读者海涵,并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案例概况
吉祥家俬有限公司,简称为吉祥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专注于高端家具的定制业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该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从非洲某国进口了一批原木,并按照规定缴纳了进口增值税,同时获得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该缴款书显示,原木的完税价格为2000万元,税率为11%,应纳税款为220万元。那么,吉祥公司应如何根据销售发票来计算抵扣销项税额呢?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 )。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文件,该文件的编号为财税字〔1995〕52号。
《关于对增值税税率进行简化处理的相关政策通知》,由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编号为财税〔2017〕37号。
二、税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章明确指出,以下进项税额可从销项税额中进行扣除:
在购买农产品时,除了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依据农产品收购或销售发票上所标明的购买价格,结合13%的扣除率,来计算相应的进项税额。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的政策文件》(编号财税〔2017〕37号)明确指出,对于纳税人所售或进口的以下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
包括粮食在内的各类农产品、日常饮用水、供暖设施、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食用油、空调制冷服务、热水供应、煤气、居民使用的煤炭制品、食用盐、农业机械设备、饲料、农药、农业薄膜、化肥、沼气、二甲醚、书籍、报纸、杂志以及各类音像和电子出版物。
农产品涵盖了由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以及水产业所生产的各类初级植物和动物产品。征税的具体范围将继续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文件)以及现行的相关法规进行,涵盖如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等商品,以及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标准的巴氏杀菌乳,以及依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
依照相关规定,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对增值税税率体系进行简化,在取消13%这一税率档次之后,进口农产品在缴纳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时,应按照11%的税率执行。
三、案例解析
依据案例所提供的信息,吉祥企业在2017年7月进口了原木,并已获取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该缴款书显示,完税价格为2000万元,适用税率为11%,据此计算出的税款总额为220万元。那么,我们该如何计算该笔业务的进项税额呢?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编号财税字〔1995〕52号)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税率相关政策的文件》(编号财税〔2017〕37号),明确指出原木不在免税农产品的范畴之内。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简化增值税税率的相关政策文件》(编号财税〔2017〕37号)中的第二项内容明确指出,对于纳税人所购买的农产品,应按照以下具体规定来抵扣其进项税额。
除本条第二项所述情形外,若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并获取一般纳税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则应将发票或缴款书上所标明的增值税额视为进项税额;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需根据发票上所列金额及11%的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额;至于获取或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情况,则应依据发票上所注明的农产品购买价格及11%的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额。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阶段,对于纳税人所购进的、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他人加工的、适用17%税率的农产品,其扣除力度将保持与之前相同。
... ...
依照相关规定,自2017年7月1日开始实施,对于实施营改增的纳税人而言,若在购入农产品时获得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则应将缴款书上所载明的增值税额视为进项税额;同样,若纳税人购买农产品是为了生产销售或委托他人加工适用17%税率的货物,在获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后,应依据缴款书上的完税价格及13%的扣除率来计算进项税额。
吉祥公司成功获取了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该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为2000万元,税率为11%,据此计算出的税款金额为220万元。据此,吉祥公司能够抵扣的增值税金额为260.00万元,计算公式为2220除以(1加11%)再乘以13%。
在考虑吉祥公司所购入的农产品是否符合财税字〔1995〕52号文件中规定的免税农产品条件时,我们需要探讨如何准确计算其进项税额。对此,我诚挚地邀请您留下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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