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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优化生鲜农产品流通环境
    发布时间:2025-03-24 09:02:40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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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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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5 日人民网北京消息,据国家发改委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12 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些部门包括公安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破除政策障碍,补齐流通短板。这样做的目的是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促进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内,提质、壮大和升级。同时,也能提高生鲜农产品流通行业的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共分为五部分,总计十二条。其一,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方面,采取了降低用电价格这一举措,同时还提出了减免相关车辆通行费以及优化增值税抵扣链条等,以此来减轻企业的税费负担。三是在加大用地用房供给方面,提出了要落实农产品流通用地政策,并且要解决零售终端用房困难的具体措施。创新政府管理模式的措施。在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方面,提出了以下措施:加强地方的统筹规划与科学布局;加强公共设施的配套;延伸产业链;加强标准的应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主要有两方面特点:

一是秉持问题导向的原则,着力破解生鲜农产品流通行业的突出问题。从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地方所反馈的情况来看,我们细致地梳理出了经营负担沉重、融资难度较大、用地用房困难等 5 大类问题。我们将焦点集中在企业反映极为强烈且具有普遍代表性的难点和痛点上,突出那些制约行业发展的堵塞点和疼痛点。并且多次与有关部门进行反复的研究、交流以及沟通和协商,在 12 个重点问题上最终达成了共识。在减轻企业负担这方面,对于增值税抵扣凭证获取困难的问题,先后举行了三次会议,并且通过电话等途径进行了反复的沟通,最终和有关部门一起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将目标对准生鲜农产品流通行业的建设目标。生鲜农产品的流通,从产地到餐桌,是一个完整的供应链,其中涉及到收购、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多个环节。只要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对整个链条的效率产生影响,进而导致流通不畅、成本增高以及价格波动。《意见》秉持生鲜农产品流通收加储运销一体化建设的目标。它加快对流通基础设施短板的补齐,着力对流通链条的薄弱环节进行强化,尤其注重“最先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以此来确保整个链条能够紧密相连、每一个环节都坚实有力。在产区流通的初始环节,要重点加大对烘干晾晒、分拣包装、保鲜存储等设施建设用地的支持力度;在销区流通的末端环节,要重点解决社区菜店、生鲜电商前置仓等零售配送终端网点的用房问题。

上述负责人表示,需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承担组织领导与统筹协调的工作。同时,会及时处理《意见》落实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并且,会指导各地依据实际情况,加大政策创新以及支持的力度。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地方承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大用地用房供给、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等工作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需依照《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切实解决生鲜农产品流通领域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以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业健康发展。

三是做好反馈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相关情况反馈给所在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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