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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新规,限制生鲜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
    发布时间:2024-09-11 10:01:15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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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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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4月1日起,我国将实施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限制鲜食食用农产品商品过度包装要求》(GB 43284-2023)。这一新规定明确了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蛋类五大类鲜食食用农产品是否过度包装的技术指标和判断方法,并规定上述商品的包装不得超过三层。

此前一些商家为了美观或者保护性,在产品包装上大量使用塑料等材料,增加了生产成本,也给环境造成了不小的负担。新国标旨在通过限制过度包装,降低生产成本,减少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据悉,此次新规的发布经过了多年的调整论证,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市场调研、专业评估等工作,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限制鲜食农产品过度包装要求》正式发布。

根据国家标准,蔬菜(含食用菌)、水果、畜禽肉类、水产品、鸡蛋等五类鲜食食用农产品,外层或内层封口或封口只能采用一种材料,且在保证安全卫生的前提下,不允许出现任何形式的超大包装。

同时,国家标准还规定每件产品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技术指标要求,并严格控制添加剂等辅助物质的使用。为确保这一政策的落实,“随机检测”、“投诉举报”等监管措施也将逐步加强。

值得注意的是,《限制鲜食食用农产品商品过度包装要求》将于2024年4月1日正式实施,因此在实施前,企业有充足的时间做好准备,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总体来看,《鲜食食用农产品过度包装限制要求》(GB 43284-2023)是我国推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步,解决了商家在销售中盲目追求美观而造成的资源浪费问题;促进企业更好地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安全优质的采购商品,可以说是一项具有积极意义和广泛影响的民生政策,有望在未来有效推动社会经济绿色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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