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8月12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公告,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 》(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2022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与分配》实施细则 《2022年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与分配细则》(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1年第7号)和《2022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与分配细则》(商务部)的相关规定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30号)现将2022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重新分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持有2022年小麦、玉米、大米、棉花、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未签订当年全部配额数量的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无法进口的年底前从出发港发货。其持有的关税配额中未用完或未用完的部分,应退还当地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9月15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对退回的配额进行重新分配。对9月15日前未归还配额、年底前未用完配额的终端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进口关税配额时,将按比例扣除相应品种来年的农产品。
2.已获得本公告第一条所列商品2022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已全部使用的最终用户(需提供进口报关单复印件),以及符合相关公告所列申请条件的分配细节,但年初未获得2022年进口关税配额。年度进口关税配额新增使用者可以申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重新分配。
三、申请企业须于9月1日至9月1日至9月1日至2019年12月12日期间,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部门提交再分配申请材料。 15日。相关产品申请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开始受理已核定的粮糖调拨申请材料。 9月1日按要求完成,并将重新分发重新分发申请表中的所有信息。所含信息上传至关税配额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汇总后的再分配申请材料将于9月17日前以书面形式转发,同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商务部。棉花调拨申请材料由申请企业于9月1日至15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对用户返还的配额进行重新分配。关税配额重新分配结果将于10月1日前通知最终用户。
六、重新分配的关税配额的有效期等事项按照《暂行办法》及相关分配规则执行。
七、小麦、玉米、大米、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重新分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和各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实施。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白糖进口关税配额的重新分配由商务部会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