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绿色农业发展的意见》关于改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的要求为加快建立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11月20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召开无公害农产品改革座谈会北京产品认证体系。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方、副司长程金恩、副巡视员黄秀珠、标准处处长董红艳、监管处处长王为民赵华军 综合处副处长、副主任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主任 陈兆云 标准处处长 张志华 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法规与信息处处长部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姚文英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中心政策信息室副主任 陈松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 吴凤云河北省农业厅副调研员魏占勇、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春九、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副主任周东红、孙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副主任玲玲,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田丹、王健,农产品质量监督所副处长耿继光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全管理总站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姚剑峰、江西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调研员陈勇、处长张刚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处长、绿色发展中心副科长裴宗飞,湖北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公室主任王胜桥, 廖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研究员先真、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杨少红、农业农村部质量安全科科长陈岭绿色办、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主任杨艳勤、四川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张明、绿色食品处处长严志农云南省开发中心 王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李刚、陕西省农业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调研员陈瑶、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副主任王专利出席会议。
会上,黑龙江、浙江、山东、河北、湖南、陕西6个证书试点省份分别介绍了食用农产品证书管理试点的开展情况;湖北、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广东、四川、云南代表分别介绍了无公害农产品发展状况及改革转型期相关情况,重点介绍了无公害农产品改革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影响。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体系;全面推行和建立农产品证书制度的可行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及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衔接工作等。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放总结道,今天的会议对下一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改革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做出了判断系统。现在已经进入新的时期,确实需要改革,关键是时间表、路线图、证书制度如何衔接,如何尽快落实。制度的落实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稳步推进。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停止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停止而不是取消,主要涉及到下一步的法律衔接。商务部将尽快发布停止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通知,重点加强对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公众的宣传引导,积极稳妥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后的妥善安排停止无公害农产品,实现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体系一体化。证书体系衔接顺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同时也要做好自己的行动。
二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证书制度试点。六个试点省份要总结梳理典型经验。明年将召开农产品认证现场会,汇聚全国各省区,学习试点经验。最近在浙江、陕西、山东的一次调查中发现了一个问题。目前农产品证书形式多样,统一形式将是下一步讨论的重点。三品一标证书作为天然合格证书的证明,并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效期内与证书制度做好衔接。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让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充分认识证书制度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转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政府考量,进而推动证书制度形成。证书在社会上的使用。 ,查证氛围良好。推动农产品向更高水平绿色有机发展,但决不能降低绿色有机标准。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我们将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就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农产品证书制度衔接等问题深入研究,力争联合发布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推行证书制度。
五是将证书制度纳入法律规定。明年我们将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以来,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组织座谈会做了大量工作。修订的思路已经比较成熟,包括认证制度,把原产地准入和市场准入挂钩,从而强化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必须转变意识。在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同时,要树立监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落实和强化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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