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停止对台湾部分农产品实施零关税政策。
台湾单方面对大陆产品出口采取歧视性禁令、限制等措施,严重阻碍两岸经贸合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实施原产于台湾地区的新鲜水果、蔬菜、水产品等34种农产品进口免征关税政策。相关农产品进口关税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规定得到执行。
国台办:支持国税委取消34项对台农产品零关税政策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陈斌华9月18日表示,大陆秉持“两岸一家人”理念,自2018年起对原产于台湾的新鲜水果进行检查。自2005年8月1日和2007年3月20日起分两批,免除蔬菜、水产品、水产品等34种农产品进口关税,有效帮助台湾农产品拓展大陆市场,台湾农渔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赖清德政府上台以来,顽固坚持“台独”立场,不断搞“独”挑衅,导致两岸敌对对抗不断升级,阻碍两岸交流合作。仍单方面限制1000多种大陆农产品进口,严重损害两岸同胞福祉。鉴于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今天发布公告,决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实施对台湾地区34种农产品进口免征关税政策。我们对此表示坚决支持。
我们始终尊重、关心、造福台湾同胞,致力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深化两岸各领域融合发展。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和支持台湾农民和台湾同胞来大陆发展。搞“台独”不会带来和平与发展,只会给台湾“带来灾难”和“伤害”;支持“台独”就是助纣为虐,自食恶果,只会损害他们的切身利益。希望包括农民、渔民在内的广大台湾同胞认清民进党当局奉行“台独”路线的极端危险和危害,积极维护台海和平稳定,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 ——发展两岸关系,与大陆同胞一道,共创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福利。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停止实施部分原产台湾农产品免征关税政策的公告
税务委员会公告2024年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部分农产品实施免税政策,并对相关农产品征收进口关税。产品将按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内地对原产于台湾地区的15种进口水果实施零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05]25号) 《关于内地对原产于台湾的部分进口水果实施零关税的通知》(税委会[2007]3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明确农产品进口关税的通知》 《台湾地区免税农产品税号范围》(台委会[2011]28号)同时废止。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4 年 9 月 14 日
江苏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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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海关发布
编辑|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