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图来自网络
微信公众号:shipinanquanwang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目前,全国已有农产品质量检验机构3293个,检验人员3.2万人,实现了农产品检验体系基本覆盖市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的报告,提请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24日,呈现出上述情况。
报道称,近年来我国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2017年达到97.8%,2018年上半年达到98.1%。同时,标准体系建设正在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制定发布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3540项,其中国家标准7309项。国家标准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4442个,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548个,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农兽药品种和主要食用农产品。
不过,报道也指出,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基础仍然薄弱,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形势依然严峻,农业投入品使用和管理还很不规范,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管执法还存在薄弱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治建设亟待加强。
为此,报告建议,坚持源头控制、标本兼治,通过保障生产环境安全、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尽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基地建设,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加快农产品品牌建设。 、生产体系和管理体系。还要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加强投入监管,严格依法有效管理农产品生产经营,健全监督执法体系。
报告还建议及时修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在修订中突出质量导向和全过程监管,明确部门职责,完善监管体系。加快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修订,加快制定健全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质量追溯等法律法规,加快兽药管理等行政法规修订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研究制定肥料、农膜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