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

锄禾网特别报道:
日前, 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审查工作设置的新通知事项的实施补充相关配套执行审核安排的临时调整细化有关事项的正式通知》。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相关要求, 经中央编办批准, 农业部决定针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的相关职责进行调整, 且将对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展开改革。
一、将协调指导地方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评审登记工作职责, 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划转到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承担。

二、农业部将要启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的改革。针对这项改革, 原先属于的无公害农产品审核、专家评审、颁发证书和证后监管等一系列职责全部交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对应的工作机构自行完成、负责开展。在这样全部放权下放之后, 原先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两个部分、两个过程也就合二为一。
三、2018年1月1日起停止至2018年3月31日期间,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包括复查换证的受理、申请颁证等所有审核工作都暂停展开, 原已颁发各类证书均将保持有效期顺延状态, 待新的规章制度正式出台后再依照新规相关要求持续开展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有关工作。
工作倘若出现任何方面的问题以及切实有用的建议, 请务必第一时间立刻迅速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及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进行联系沟通对接。
联系电话:010-62131579、59193164
联系人:张志华、董洪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