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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月 11 日农业农村部答复:探索农产品安全村长制相关举措?
    发布时间:2025-09-22 10:10:58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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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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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十一日,农业相关部门通报了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41号提案的回复内容。关于人大代表提议的农产品安全“村长制”,回复中说明,为了确保农产品品质与安全,农业相关部门正研究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持证就业以及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辅助管理人员的制度,并且全国许多地区也已经在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辅助管理人员制度实施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接下来,农业农村部将依据我国农业与农村发展实况,参照人大代表提交的珍贵意见,持续推动协管员制度,同时探讨农产品安全“村长制”的实践可能性。

近些年,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系统构建方面,农业农村部持续强化了相关管理规章、国家级溯源平台以及溯源管理规范等层面的工作,同时积极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与农业重大项目评选、农业品牌推介、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事项的关联(简称为“四关联”)。陆续发布了《农业部门关于迅速发展农产品安全记录系统的通知》以及《农产品安全记录管理措施(临时)》等六个相关文件,构建了一个设计容量为47.5TB、能够注册140万个经营实体的国家记录系统。到2019年4月末期,全国注册了10417个从事生产与经营的单位,2129个负责监督管理的部门,625个实施检测的单位,以及661个执行检查的单位,都应用了国家层面的产品追溯系统,并提交了总计5.3万个数据记录。多项农产品质量追溯相关标准相继发布,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专用术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识格式与编码规则》《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格式规范》等,逐步建立起涵盖基础数据、应用支撑、数据交换、网络安全、业务应用等领域的标准体系,为生产经营主体和平台间的互联互通提供了技术依据。

农业农村部称,接下来会运用有效手段,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范,探讨对食用农产品推行强制性的追溯目录监管办法,同时增强与市场监管、商务等机构的联络配合,迅速推进不同部门间的追溯平台融合,达成农产品生产流通各环节的追溯业务配合和信息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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