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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理标志农产品成展会新宠 品牌强农战略助力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5-04-23 23:01:35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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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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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以来,各类农业展会频频亮相,比如茶叶博览会、农产品交易会、农业产销对接会等。这些展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吸引着消费者的目光。在这些展会中,地理标志农产品成为了购买的热门。

我国地理标志所涉及的产品种类较为丰富,它属于一类与农业紧密相关的知识产权。在近年来,农业农村部推行了品牌强农这一战略。于 2017 年开始实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创建认定工作,并且在 2019 年启动了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的建设,同时还发布了《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指南》。

我国到目前为止,已经认定了 308 个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产品优势区,同时也认定了 667 个省级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这些认定的举措增强了绿色、优质、中高端农产品的供给能力,并且培育出了一批拥有地理标志的农产品品牌。

如今,人们对地方的乡土特产十分喜爱。互联网为这类产品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让它们能够更好地发展。顺应这一趋势,甘肃省精心打造了“甘味”知名农产品,云南省推出了十大“云系”农产品,湖南省也推出了“一县一特一品牌”的举措,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特色农产品消费的做大做强。

洛川苹果这一地区特色鲜明的农业品牌深入人心,不仅在省一级有广泛影响。五常大米也如此,它同样深入人心。潜江龙虾也是,大通牦牛亦是,这些地区特色鲜明的农业品牌都深入人心。它们既满足了消费者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又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我国地理标志工作起步较晚。通常是以政府、行业协会、技术推广中心等非营利机构作为权利人。这些权利人本身不从事农业生产,也不使用地理标志。这就导致了重登记认定、轻品牌建设,重创建、轻保护的现象。整体来看,我国农业品牌存在产品多但品牌少,普通品牌多而知名品牌少,区域品牌多但国际品牌少的状况。其中,地理标志农产品在生产标准化方面程度不高,其品质的稳定性也不强,所以难以构建起稳固的品牌形象与声誉,品牌建设的基础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品牌建设与市场主体存在紧密联系。品牌基础需要加强,具体表现在品牌建设主体的力量较为薄弱,以及运用地理标志的水平不够高。一方面,新型农业主体自身在品牌建设方面的能力存在欠缺;另一方面,小农户在参与品牌建设过程中,其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以南方某区域为例,该区域内每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平均只有 2.6 家用标企业。在 62 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有 23 个的用标企业数量为零。由此可见,权利人和市场主体在地理标志推广方面的意识不够强,运用的力度也不够充足。

我国具备丰富的生态资源,同时拥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方面具有“先天优势”。要坚持将品质与效益相结合,让特色与标准相协调。带动农民进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达成集中管理、规模生产、统一营销以及产品溯源的目标。把地理标志资源、企业资源和农户资源进行整合,从而形成产业化联合体,汇聚发展合力,一起打造区域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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