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要求索赔 1000 元是合法的。法律规定,用户买到假货可索赔 10 倍。若假货价值不到 1000 元,可索赔 1000 元。
商家不进行赔偿是合法的。食药监局规定,只有当造成了人体伤害时才需要赔偿,而如果没有造成伤害,那么就可以不用赔偿。
还有职业打假人不赔,因为不是消费者
自制的东西没有变质也没有坏,吃了对身体健康没有不良影响,反而还有益处。是自己自愿购买的,仅仅因为没有各种证就恶意索赔,这样的人才是坏人。
按理来说,这个买家是故意的,属于恶意索赔。从法律角度讲,其确实存在无照经营的情况,并且也没有生产许可。自己食用是可以的,但不能进行售卖。我们不赞同进行赔付,但如果想要经营,还是办理正规手续会更好。
卖家在卖的时候清楚地告知了买家这是自家腌制的。如果买家坚持要购买,那就意味着他们是自甘风险的,而卖家不需要承担责任。
不需要进行赔偿,同时可以反诉要求索赔营业损失。国家有相关规定,这类产品被视为初级农产品,无需办理相关证件,也不属于“三无产品”。由于索赔行为导致无法继续售卖该产品的期间,应由索赔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无产品通常指的是工厂生产出来的物品。而农民自己制作的东西不属于三无产品。
有些农产品存在某些缺失,但它是老祖宗传承下来的,曾帮助一代又一代度过了饥饿的年代!我们应该尊重老祖先的技艺,不能让某些人借此谋取私利,利用三无产品进行索赔以获取利益!
前年有个四川卖香肠的,曾被打假人索赔。法院最终未予支持。由于打官司,那香肠放置过久,可能已经坏掉。法院让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
很多人愿意食用自制食品,原因是他们相信自制食品是纯天然的,没有添加食品添加剂。流水线生产出来的产品保质期很长,永远不会发霉变质。因此,很多人更乐意接受自制食品。
有人表示不满,以前在网店售卖自家榨的芝麻油和菜籽油。由于没有相关证件,平台要求下架,不允许进行售卖。对于农民来说,这是困难的,而从事这样的生意就更加艰难了。
之前有过相似的案例,所卖的是腊肉。买家在网上购买后便进行了投诉,随后此事还闹上了法庭。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判定卖家胜诉,无需给予赔偿和处罚,并且卖家能够继续在市场以及网上售卖自家制作的腊肉。
这是半成品,不应该赔偿。如同山东出口到韩国的泡菜,它属于半成品。山东的泡菜出口到韩国,经过韩国的包装后再进行出售才成为成品。就好比蜂蜜,它属于初级的半成品,并非成品。
现在有一些人,他们好吃懒做,专门去挑毛病,说白了就是想敲诈。遇到这样的事情,建议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公正的处理。就如同前段时间网上所提到的买家具的情况,别人卖的是真的橡木实木家具,然而却有人用几个账号购买了价值几十万的家具,原本打算敲诈别人几百万,可后来看到货真价实,无法进行敲诈,就要求退货,这实在是太让人气愤了。
看评论,大部分情况是一边倒地表示同情弱者。自己所做的东西,无论是农民生产的,还是价格为九块九的,都不应该成为获得同情的理由。国家有相关的销售法规,进行销售就应该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并具备相应资质。如果出现吃坏肚子或者存在潜在风险的情况呢?懂得法律、知晓法律是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执业打假人虽然在道德方面存在过分之处,但他们也在推动法治的健全。我们应该相信国家,相信法律。
这个和那个卖自制香肠的情况相同,简单来说就是碰到了职业打假人。原本都是在小地方的农贸自由市场进行售卖的,只是可能因为看到了新闻等,如今网络销售的情况会好很多,于是就挂到网络上进行售卖了。然而他们并不清楚,其他的销售渠道必须要合法合规。所以就被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