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同时也关乎国家的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在 2021 年 11 月举行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当中,党中央提出应当立足于新的发展阶段,贯彻新的发展理念,构建新的发展格局。完整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坚持科技创新和产业自主。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从而实现更高质量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这些论述对于新阶段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推进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农产品质量安全涵盖了“从田间到餐桌”的整个供应链,其中包含生产、加工、流通以及消费等诸多环节。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就需要从农产品流通的整个链条开始着手,去解决由于供应链各环节之间信息不对称以及责任无法追溯而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作用在于采集并记录农产品在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信息,这样就能做到来源可以被查询,去向可以被追踪,责任也能够被追究,从而强化了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以及风险控制,它是一项有效的措施。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有诸多好处。它能够实现对问题农产品的及时召回,也能做到对质量安全事件的及时追责。通过这些,能够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此体系是构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农产品追溯管理制度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做法,是保障食品安全以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制度。
落实新发展理念,需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里所起到的作用。从国内外的研究情况以及实践历程来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够在以下这些方面发挥出重要的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障食品安全。它让作为食品主力军的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其从产地到餐桌的全链条信息能够被追溯。这样能有效解决各环节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建立起各环节的质量信息互通机制以及质量安全责任潜在惩罚机制,进而达到降低食品安全风险的效果。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保障食品安全,这与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任务要求相契合。它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也有助于构建新发展格局。
促进产销对接,推动城乡互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同时也是搭建农产品信息渠道。一个完善的追溯体系,能提供从生产端到供应端再到消费端的诸多重要信息,以此促进农产品产销的顺畅对接,有助于农产品从乡村流向城镇,对推动城乡互动和乡村振兴发挥重要作用。它因此成为促进特色农业发展的有效载体。
在社会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农产品信息在追溯体系内可无障碍流通,能与国内外农产品流通系统有效对接,可促进农产品精准保供,有助于实时监控重点地区与风险地区的人流、物流等信息,有助于借助新一代信息技术(如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将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控制在最低范围,进而对社会治理发挥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在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包括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销对接、推动城乡互动、推进乡村振兴以及助力社会治理。建立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现实问题为导向,从而更精准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有助于以下方面:增强消费者对我国农产品的信心;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管理水平;提高职能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水平;增强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为我国农业的标准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提供支持。通过这些作用,能够促进经济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是国家实施产业链与供应链战略的必要组成部分。
当前,我国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上,有 29 万多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注册。全国累计实施追溯管理的主体规模为 50 万多家。地方反映,产地规模以上的生产主体,基本上都已被纳入到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当中。
但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在实际运作中存在诸多问题。其一,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实际推广应用效果不佳,未被市场广泛接受;其二,产地农产品追溯信息无法大规模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全程追溯应用场景较少;其三,追溯产品的市场价值无法体现,消费者对可追溯农产品的认识不足。这些问题制约着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
从根源去看,现阶段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存在着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在体系的构建和运行方面存在不足;其二,在体系的覆盖范围和实施效果方面存在欠缺。
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部门合作机制还没有形成。目前我国农产品追溯处于各部门分段管理的状态,部门间合作机制尚未形成。这导致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无法顺利进入农产品批发、流通和终端消费等领域。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认识度和接受度较低,可追溯农产品的市场价值无法得到体现。这些因素影响了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实际作用的发挥,使得市场参与主体对追溯的积极性不高,进而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实际推广应用。
一是地方政府对农产品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定位不清晰,未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重要性;二是地方政府忽略了农产品及其加工品作为食品主体构成的事实,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缺乏认识。事实上,各类食品中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占比 75%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食品安全问题难以回避的关键环节。食品安全问题不应只局限于加工食品安全和餐饮食品安全等范畴,也不应仅局限于商务部门的职权范畴。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建设,尤其是农产品全程追溯体系的建设,能够实现对农产品的全程追溯,从产地源头一直追溯到餐桌。这样一来,能够使 75%以上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保障,并且对其他的食品安全问题也会产生正向的影响。
在农产品追溯系统的实践领域中,有很多成功的案例。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行肉菜流通追溯体系,搭建起了农产品溯源系统,塑造了农业企业的品牌形象,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使消费者能够吃得放心,达成了企业、政府和消费者三赢的良好局面。江苏省宿迁市政府协调诸多部门,借助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这一媒介,把农产品可追溯平台与学校阳光采购平台进行了有效衔接,促使本地放心农产品得以校园直供,使得校园食堂以及学生家长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更为放心,达成了以食品安全为核心的农产品追溯系统的多方社会共治。深圳市经济水平相对发达,宿迁市经济水平中等。这两个城市都能成功全面推行农产品追溯系统。共同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高度重视,践行以人民为本的宗旨意识。同时,它们采纳了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了领导、协调和绩效考核。这些举措使得农产品追溯工作得以全面推行。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后,主要建设任务需要进行调整。一方面要继续推进产地环节追溯示范点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形成部门合作、产销衔接、准入准出与追溯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同时,要用更多的投入和资源来建设农产品追溯体系的市场化机制,以推动产地农产品追溯信息全面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要下大力气对现有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要下大力气对现有的农产品零售市场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要下大力气对现有的农产品消费终端进行数字化升级改造,彻底改变传统的农产品流通格局,这种传统格局是“来路不明、披头散发”的,要不断提升我国农产品流通产业的现代化水平。
结合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地方政府应当提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认知。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各地政府需增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认识,深刻领会其重要意义。要从新阶段、新理念、新格局的高度来思考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布局,让其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促进产销对接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推动城乡互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助力社会治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重点地区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先行先试工作。依据我国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京津冀、长三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要抢先实现现代化,要抢先成为发展的高地。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这一方面,三大区域均具备能够先行先试的能力、具备先行先试的条件以及存在先行先试的需求。推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在京津冀先行先试,这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生活消费的强烈需求。推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在长三角先行先试,这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消费的强烈需求。推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在粤港澳大湾区先行先试,这符合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高品质生活消费的强烈需求。同时,探索建立农产品追溯长效激励机制,符合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有关部门需共同协作,合力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 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规定,各部门应依据自身职责分工,加强彼此间的协调,紧密配合,携手共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仅靠单个部门难以取得良好成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等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中需明确分工。要建立部门间的沟通机制与协调机制,各部门合力合作,相互联动,上下贯通,共同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协会要发挥主体作用,《意见》明确强调了协会的作用。从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发展情况看,协会是重要参与主体。协会推动企业明确责任能对体系建设产生推动作用,协会推动企业加强产品追溯管理能产生推动作用,协会推动企业间追溯信息互通也能产生推动作用。行业协会能够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服务能力,能够推动会员企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还能够建设追溯信息平台。企业与行业协会积极参与,才可以构建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共治体系。
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因为消费者的关注和参与能够促使企业守法经营。只有当消费者认可并购买可追溯的农产品时,可追溯的农产品才能够实现优质优价。这样能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供良好发展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