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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色农产品保险:保障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措施
    发布时间:2025-01-09 10:03:13 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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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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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农产品保险可以为生产者提供风险保障,减少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保障农民生计和利益,促进农业生产多元化和产业稳定可持续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潜力巨大。

平谷水蜜桃、大兴西瓜、房山磨盘柿;烟台苹果、章丘大葱、威海无花果;巴盟瓜、喀喇沁西红柿……如今,我国多地发展特色农产品,一区一品、一县一品,成果丰硕。 。

特色农产品的优势在于资源聚集。当地土地、人力、资金集中于某一特色品种,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但资源的集聚也意味着风险的聚集,如洪水、干旱、风灾、霜冻、冰雹等,特别是病虫害等自然风险,比多元化农业更加集中。市场竞争、价格波动、政策变化等社会风险也需要应对。收割不及时、粮价低迷、流通不畅、质量安全……这些风险如果不能科学管理、有效化解,特色农业发展将受到明显影响。

针对特色农产品风险保障缺口和市场迫切需求,一些地方很早就开始尝试通过商业保险或地方政府财政补贴等方式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例如,已经商业化的陕西烟叶保险和奶牛保险,上海市政府支持的蔬菜价格保险,以及北京市政府支持的西瓜、苹果、桃、梨、葡萄、柿子、樱桃、枣、杏种植保险,首创农业保险“北京模式”的北京市农委自2014年起以统一规定的形式支持特色农产品保险,成为北京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强大力量。特色农业。广西壮族自治区自2015年起对牡蛎、虾、芒果、香蕉、烟叶、甘蔗等19种特色农产品实行政府补贴保险,系统探索了广西特色农产品保险发展新路径。欠发达地区。

随着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质量和效益不断扩大,特色农产品保险终于从商业或小规模地方政策保险试点过渡到中央财政支持的政策保险新时代。 2019年6月2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在内蒙古、山东、湖北、湖南、广西等10县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中央财政保险奖补补贴试点的通知》海南、贵州、陕西、甘肃、新疆。各省对符合条件的省级财政引导的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按一定比例对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给予奖励和补贴,支持地方特色保险发展农产品。具体来说,在省级及副省级财政补贴不低于35%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30%,对东部地区补贴25%。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县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

这一政策受到地方政府和农业生产者的欢迎。 2020年起,试点地区扩大至20个省份,试点保险主体或保险产品数量由不超过2个增加至3个。同时鼓励各地优先支持贫困地区。 2021年,特色农产品补贴政策扩大到全国所有省市。奖补种类不再实行数量限制,由地方在中央奖补资金中分配。经过三年“三级跳”,特色农产品保险取得了良好成效。

特色农产品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特色农产品保险可以为生产者提供风险保障,减少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保障农民生计和利益,促进农业生产多元化和产业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潜力巨大。

但与我国极其丰富的特色农产品及其巨大的保障需求相比,与水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农作物保险的保障程度和补贴力度相比,我国特色农产品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婴儿期。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明确提出,要“鼓励地方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发展离不开各级政府加大支持力度,也离不开保险业特别是专业农业保险公司的创新。

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中央财政可继续以奖代补支持,同时将规模较大、相对成熟的保险类型纳入中央补贴目录,扩大保障范围。特色农业保险产品补贴。加大补贴力度,根据当地经济实力和特色农产品种植规模、经济社会价值,采取差别化补贴政策。同时,逐步取消县级以下地方财政配套补贴规定,提高财力不足的县,促进当地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积极性。 (王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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