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在日常开展采购农产品活动这一行为当中, 常常会收到种类繁杂的各种进行抵扣所需的票据, 就其中而言, 农产品收购发票、经由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所开具的自产农产品销售发票、从一般纳税人那里取得的9%农产品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这些方面, 是无需进行额外的在前面预先放置的处理操作的, 仅仅只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后这一行为, 便可行使直接勾选用于抵扣的相关操作, 而详细的具备具体性质的操作流程如下:


企业登录进入到电子税务局后, 于首页那里的“热门服务”这一模块, 点击【发票业务】。

2 点击【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




进入到【抵扣勾选】之下的【发票】模块当中, 把“勾选状态”选定为【未勾选】, 再去选择“开票日期(起)”以及“开票日期(止)”, 随后点击【查询】。

倘若企业获取的是税务机关代开的农产品发票, 那就得先开展补录操作, 之后再进行勾选。于“抵扣类勾选”页面之中, 依照顺序点击【抵扣勾选】, 接着点击【发票】, 随后点击【代开农产品发票录入】。


轻点【添加行】按钮, 录入“发票代码”, 录入“发票号码”, 录入“开票日期”, 随后系统会自动带出与发票有关的信息, 纳税人依据实际情形, 填写农产品部分的票面金额, 填写农产品部分的票面税额;准许纳税人按照发票上所注明的农产品买价以及9%的扣除率, 自行填报有效的抵扣税额。点击【确定】选项, 补录工作即告完成。

要是属于海关缴款书的情况, 那就进入【抵扣勾选】这一模块里的【海关缴款书】部分, “勾选状态”那里挑选【未勾选】, 选定“填发日期(起)”以及“填发日期(止)”之后, 点击【查询】。

4 勾选相应发票后,点击【提交勾选】。



系统提示本次勾选发票信息,确认数据无误,点击【确定】。

提示: 要是企业获取了税控系统所开具的自产农产品增值税普通发票, 以及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购进的3%农产品专用发票, 那就需要借助【发票业务】-【发票勾选确认】-【抵扣类勾选】-【待处理农产品发票】模块事先实施处理以后, 才能够进行抵扣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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