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研究背景
国民经济基础产业里的农产品,于保障粮食安全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还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税收领域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是国家为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而出台的,也是为公平税负而出台的重要举措。此政策自实施以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难题,还解决了虚开风险等问题,不过在实际执行过程当中,依旧存在一些管理方面的挑战。精确核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对规范农产品加工企业税收行为而言意义重大,能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还可促进农产品产业健康发展。所以,深入剖析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里存在的问题,并给出相应建议,有着迫切的现实需求。
二、文献综述
当下,国内和国外的学者针对农产品税收方面的政策开展了一定程度的研究,部分研究将重点放在了农产品增值税政策的宏观效应上,探讨了该政策对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影响,探讨了其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探讨了其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然而,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的具体研究相对来说是比较少的,现有文献主要围绕核定扣除政策的出台背景来阐述,现有文献主要围绕政策内容来阐述,对实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得不够深入,提出的管理建议缺少系统性,提出的管理建议缺少针对性。伴随着农产品产业持续地发展,以及税收征管环境发生变化,故而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对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的研究。
三、正文
(一)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概述
关于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这个政策,它表明试点纳税人在购进农产品方面,不再凭借增值税扣税凭证去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了,而是得依照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这类方法,依据销售货物的数量、成本核算的资料等诸多因素,来计算确定当期能够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此政策目的在于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管理难题予以解决,避免企业通过虚开收购发票这种行为,去骗取进项税额抵扣,并且它也更为契合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实际状况。
(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存在的问题
1. 核定方法的科学性和适应性问题
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其生产工艺不同,产品种类也有较大差异,现行核定扣除方法,或许没办法完全契合所有企业的实际状况 。比如说,投入产出法是依据产品产出数量以及农产品单耗数量来计算进项税额的,然而对于一些生产过程繁杂、产品附加值高的企业而言,单耗数量很难精准确定,致使核定的进项税额与实际情形出现偏差 。成本法呢,是按照农产品成本占生产成本的比例来计算进项税额的,对于成本核算不规范的企业,这种方法的准确性同样会受到影响 。
2. 数据获取和审核难度大
核定扣除要求企业给出大量生产经营数据呢,像农产品采购人数量啦 ,生产投入状况啦 ,产品销售人数量之类的 。税务机关审核这些数据时会碰到较大困难 ,一方面企业有可能出现数据造假情形 ,另一方面数据的真实与准确难以借由常规办法去有效核实 。比如说 ,企业也许会虚报农产品采购数量或者隐瞒产品销售情形 ,借此达成多抵扣进项税额的意图 。
3. 企业纳税遵从度问题
有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对于核定扣除政策,理解以及执行的情况不到位,存在纳税遵从度不高这般的问题。一些企业,为了去降低税负,故意采用不合理的核定方法,或者提供虚假数据。另外,企业在会计核算方面,以及税务申报方面,可能存在不规范的情形,最终致使进项税额核定不准确。
4. 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不足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跟前多个部门有关系,包含了税务部门,农业部门,统计部门等 。当下,各部门相互间的协作机制并非特别优化,信息共享并非十分到位 。税务机关不太容易拿到企业全面、精确的生产经营信息,对核定扣除管理的效率以及准确性造成了影响 。打好比方,税务机关没办法及时从农业部门那里得到农产品的种植、收购等相关信息,让数据审核的难度增添了 。
(三)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建议
1. 优化核定方法
依据各异农产品加工行业的特性,进一步去优化核定扣除方式。对于那种生产工艺繁杂、产品附加值高的企业,能够探索运用更为灵活、科学的核定手段,像引入行业平均数据、专家评估等办法,提升核定的精确性。并且,定时对核定方法开展评估以及调整,用以契合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市场变化的需求。
2. 加强数据管理和审核
企业要建立健全数据采集以及管理制度,还得按规定准确且完整地去提供生产经营数据。税务机关呢,要加大对企业数据审核力度,采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来展开对企业数据的分析与比对,以此提升数据审核的效率跟准确性。比如说,借助跟企业的财务系统、销售系统等进行对接,进而能够实时收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数据,及时察觉数据异常状况。
3. 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
通过强化针对企业的政策宣传以及培训工作,以此提升企业对于核定扣除政策的理解程度,并增进其认识。构建纳税信用评价机制,对于纳税遵从程度高一级别的企业,赋予其一定的激励举措,而对于纳税不遵从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以及相应处罚。与此同时,引领企业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以及税务申报行为,进而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4. 强化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
搭建税务部门跟农业部门、统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以及沟通。各部门要定时交换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等相关方面的信息,给税务机关的核定扣除管理予以有力支撑。比如说,农业部门能够向税务机关供给农产品的种植面积、产量等信息,税务机关可以把企业的纳税情况反馈至农业部门,达成信息的互通互用 。
(四)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在农产品市场价格出现波动、企业生产工艺得以改进等诸多因素产生变化的情况下,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标准需要进行动态上的调整。税务机关应当定期针对核定扣除标准展开评估以及分析,依据实际状况及时去调整单耗数量、成本比例此类关键指标,以此保证核定的进项税额更容易契合企业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与此同时,构建与市场价格形成联动的机制,当农产品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变化的时候,及时对核定扣除标准作出调整,防止企业因为价格波动致使税负变得不合理。
四、结论
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政策,对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机制而言意义重大,对加强税收征管来说同样意义重大。可是呢,在实际的管理进程当中,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核定方法的科学性欠缺,数据审核的难度较大,企业纳税的遵从度不高,还有部门协作以及信息共享方面有所不足等问题 。建议能通过优化核定方法,加强数据管理与审核,提高企业纳税遵从度,强化部门协作以及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有效提高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管理水平,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