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已经三个多月了。农药的生产、经营、使用之间的职责分工已经非常明确了!毒葱事件到底是经销商明知违法造成的,还是农民无知无畏造成的,其原因正在调查中。作为农业从业者和普通消费者,我们还无法下定论!
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除了幸福之外,我们还需要反思什么,需要普及哪些知识?作为农药销售的中间环节和最后一个环节,经销商对农药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的知识是否了解完整?
一、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农药清单(41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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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百草枯为例:百草枯原本是使用最广泛的除草剂,性价比非常高。但由于误食(自杀),死亡率为100%。死亡的过程是非常痛苦的,而且在非常清醒的状态下是痛苦的。对百草枯的禁令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人类的情感和道德。除了允许少数企业用于出口生产外,已全面禁止生产和销售!但山东、云南、重庆、广东等地经销商仍有生产日期为2017年的百草枯,或者以敌草快名义公开或半公开销售!
新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禁用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生产、进口的农药、无标签农药按假农药处理。根据1145号公告,百草枯水剂已被明确列为禁用农药,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摘牌。
另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农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及其违法所得,以及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和工具、设备。并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材料。等待。非法生产产品价值一万元以下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产品价值超过1万元的,处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广大经销商一定要高度重视。违法的代价可能是你难以承受的!
2. 19种限制使用农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在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上使用剧毒、剧毒农药;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非法使用剧毒、剧毒农药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外,还可以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予以拘留。 2017年国家禁用、限用农药清单如下:
甲拌磷作为剧毒限制使用农药,严禁在蔬菜、果树、茶树、中药材等上使用。此次毒葱事件的发生,再次给广大农业生产者敲响了警钟。投入经销商和种植者!永远不要触碰法律的底线!不要让警钟成为你的丧钟!
一群无辜的山羊成为了这起毒葱事件的替罪羊。然而,死刑虽然可以免去,但活罪却是不可避免的!待事件调查清楚后,等待事件当事人的必定是严厉的处罚!
还没有仔细研究过农药管理新规的朋友,请今天再仔细阅读第二条和第三条。别还是一个迷茫的人就死了!